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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01 00:15:37瀏覽5740|回應2|推薦11 | |
記者常常要跟公關人員打交道,以下是我反過來看,從記者的角度來看看公關人員要怎麼跟記者相處: 掌握媒體特性 原則一:了解你的敵人和愛人。 要愛一個人要就從了解開始。媒體的分類中分為平面和電,現在又多了網路。其中,平面又有報紙、雜誌、周刊和月刊等。電子有分電視台和廣播等。 首要了解媒體的「作息」,最重要的是截稿時間。以報紙來說,白天採訪,晚上寫稿。要的版面截稿時間愈晚。月刊截稿在下旬,周刊依各家上架日的不同有別,大都在星期一或星期二。電視新聞:隨時。 作息方面還有休假情況。雖然新聞似乎24小時在發生,但記者不是神,也要休息。依照勞基法,也要休假,但都採固定日輪休的情況,而由代理人代班的情況。 另外,是工作範圍。記者多採採訪路線分派,編制多的報社,每位記者採訪的路線分得較細,採訪範圍相對較小,也比較專業、深入。如果一人負擔過多過雜的路線,採訪活動常「蜻蜓點水」。 了解了記者的習性,就可掌握運用。 例如:休假日時排休的記者多,工作的人少,新聞需求增,在此時發稿,見報機會提高。 媒體和記者在工作的要求上雖力求公正,但畢竟是人在經,因此記者也有好惡,媒體也有其立場。 這可從平時的剪報和監看著手,了解各媒體的立場,以及每位線上記者的喜好等等。 如線上的記者,或是主跑公司的「管區」記者有何特別興趣的議題,可多了解,適當時機提供或是透露,引起其興趣,可增加正面報導的機會。 例如,雖是跑證券金融的記者,但言談中知道這記者關心文化議藝題,當公司有機會贊助或主辦類似活動時,這位記者就會感到興趣,並覺得重要,機會就來了。
記者不是神,也是不魔鬼,是人。因此,也有喜怒哀樂等人性。因此,面對媒體和記者的基本態度是把他們當作一般。 基本原則是:誠實面對,在發言時,寧願不講,絕不能說。如有苦衷,只要誠懇對待,大都能諒解。 其次,對各媒體和大小報紙,在「公開」場合上絕對不要大小眼,或顯露出對某些記者、媒體的愛惡。記得,記者是,要的是一份尊重。 溝通連繫和查證的管道要暢通。平日就要建立這些管道,維持關係。切忌發生事情時,沒有可負責、發言或查證的窗。記者一旦遇到這種情況,就不再是人,會變成各種「動」。像瘋狗般亂咬,或像地鼠般亂鑽。 記者在必須交差的情況下,可能匆匆處理。這時未經查證的「新聞」就會滿天飛。當你看到公司或是自己的名字已經上了電視的跑馬燈,同時又是錯誤連篇,不知找誰還清白時,就知道平常建立對外溝通管道的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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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