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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關人員如何和記者打交道
2007/11/01 00:15:37瀏覽5729|回應2|推薦11

記者常常要跟公關人員打交道,以下是我反過來看,從記者的角度來看看公關人員要怎麼跟記者相處:

掌握媒體特性

原則一:了解你的敵人和愛人。

要愛一個人要就從了解開始。媒體的分類中分為平面和電,現在又多了網路。其中,平面又有報紙、雜誌、周刊和月刊等。電子有分電視台和廣播等。

首要了解媒體的「作息」,最重要的是截稿時間。以報紙來說,白天採訪,晚上寫稿。要的版面截稿時間愈晚。月刊截稿在下旬,周刊依各家上架日的不同有別,大都在星期一或星期二。電視新聞:隨時。

作息方面還有休假情況。雖然新聞似乎24小時在發生,但記者不是神,也要休息。依照勞基法,也要休假,但都採固定日輪休的情況,而由代理人代班的情況。

另外,是工作範圍。記者多採採訪路線分派,編制多的報社,每位記者採訪的路線分得較細,採訪範圍相對較小,也比較專業、深入。如果一人負擔過多過雜的路線,採訪活動常「蜻蜓點水」。

了解了記者的習性,就可掌握運用。

例如:休假日時排休的記者多,工作的人少,新聞需求增,在此時發稿,見報機會提高。

媒體和記者在工作的要求上雖力求公正,但畢竟是人在經,因此記者也有好惡,媒體也有其立場。

這可從平時的剪報和監看著手,了解各媒體的立場,以及每位線上記者的喜好等等。

如線上的記者,或是主跑公司的「管區」記者有何特別興趣的議題,可多了解,適當時機提供或是透露,引起其興趣,可增加正面報導的機會。

例如,雖是跑證券金融的記者,但言談中知道這記者關心文化議藝題,當公司有機會贊助或主辦類似活動時,這位記者就會感到興趣,並覺得重要,機會就來了。


第二、如何面對媒體

記者不是神,也是不魔鬼,是人。因此,也有喜怒哀樂等人性。因此,面對媒體和記者的基本態度是把他們當作一般。

基本原則是:誠實面對,在發言時,寧願不講,絕不能說。如有苦衷,只要誠懇對待,大都能諒解。

其次,對各媒體和大小報紙,在「公開」場合上絕對不要大小眼,或顯露出對某些記者、媒體的愛惡。記得,記者是,要的是一份尊重。

溝通連繫和查證的管道要暢通。平日就要建立這些管道,維持關係。切忌發生事情時,沒有可負責、發言或查證的窗。記者一旦遇到這種情況,就不再是人,會變成各種「動」。像瘋狗般亂咬,或像地鼠般亂鑽。

記者在必須交差的情況下,可能匆匆處理。這時未經查證的「新聞」就會滿天飛。當你看到公司或是自己的名字已經上了電視的跑馬燈,同時又是錯誤連篇,不知找誰還清白時,就知道平常建立對外溝通管道的重要。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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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自己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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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自己」不是黃清龍
2011/08/10 14:43

感謝這位網友的指教,「秀自己」雖然認識黃清龍,但不是黃清龍本人。



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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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公關公司一樣搞不清楚狀況的新聞人
2008/02/05 20:05
我是個企業經營者,上星期我公司新進的行銷部門主管送進來先勢公關的比稿,和你寫「不斷精進的公關人」序言的「行銷新勢力 - 超強公關年代」一書;為了避免其它年輕行銷經理人,和這位新進人員一樣搞不清楚如何評估企業行銷公關效果,我請助理就我印象所及的幾件事上網找出詳細資料後,我忍不住要給你留言。一.

1. 我相信黃清龍先生很努力,職位曾經做到兩大報系之一的總編輯,但我仍懷疑他的管理訓練或是天份終究有多少。也許他有報份和廣告的壓力,但終究沒有讀過或執行過公關;也從沒有因為行銷付費做企業公關,而有評估對動腦業績是否有報酬率的經驗和壓力。所以黃清龍先生大概真的相信作者黃鼎翎說的是對的!

2. 看完全書,我只看到一位當年跑影劇新聞跑得默默無聞的記者 (在當時,優秀的影劇記者,名字我們多少都有印象的)開了公關公司,卻拼命的以噱頭搶對客戶並無多大幫助的影劇版新聞,非消費版面。在 30頁、33頁和62頁,作者都寫了要和操作影劇線卡司…請影劇記者聚餐;黃清龍先生為這是處理消費新聞和消線記者的正方確方式嗎?

3. 黃清龍先生認為在影劇版曝光的消費產品新聞,對銷售有多大助益呢?或者我以廣告來舉例好了,把義美食品的廣告放在 Sex & City節目播出,覺得效果如何?還是要放在八點檔播出才比較有效益?或是黃清龍先生要告訴我公關是免費的?你覺得對客戶而言先勢公關是免費的嗎?

我相信你黃清龍先生努力,但是他的問題不在稿子寫的好不好,在於他的判斷能力有問題;就像他搞不清楚迴避利益衝突、替公闗公司寫序言 (你認為蘋果日報總編輯敢做同樣的事嗎?),請「不斷精進」深入學習領域和管理人邏輯,不要假設自己是懂的。

二. 黃清龍先生的管理能力在北縣新聞記者網站媒體訐譙區討論如下:

中國時報大烏龍

http://tnews.cc/newscon1.asp?page=prev1302

去年12/13 319槍擊案製造槍枝嫌犯落網>中國時報一直以為是該報記者方寶柱的獨家新聞>發了一萬五千元獎金給他>其所屬的社會組也得到五千元獎勵>銘報也作了報導>好像多了不起>


事實上>當天中華日報記者熊迺群也是一版頭題報導此事>只是報分少>沒人注意而已>不能因為沒看到就說自己是獨家>

早就聽說此事,先後打電話到中華日報台北採訪組和台南總社去,也特地到台北縣立圖書館三樓存報室,找到去年12/13的中華日報,並將相關新聞影印一份。

除此之外,因為今天仍是假日,還打電話到中時總編輯黃清龍家中,找到黃總編告知此事,他說要找一份當日的中華日報看看,我說,現在一般報紙比報,都是中時、聯合、自由、蘋果四大報比報,對於小報較少注意。黃說,這是報社編採作業盲點。

我一直認為,現在的社會犯了大頭病,很多事情只針對檯面上的人物,忽略其他的細節,有時候就會出現大問題,當然,報紙不是只有中國時報時報是報紙,中華日報就不是,既然中華也報導這條新聞,中時就應立刻補救,不要當作不知道,讓事情這樣過去。

這件「大獨家」去年中時頭條刊出後,自由、蘋果、聯合的線上記者漏了新聞,即刻找到刑事局長侯友宜抗議,當時另外有人就說,這那裡是中時的獨家,中華日報也有。


侯局長立刻找來中華日報,才發現該報的內容比起中時詳細、更有內容。刑事局的線上記者都曉得這回事,問題出在中國時報身上,既然整條線上記者都知道這回事,為何跑到這條「獨家」的方寶柱,在社方「頒獎」時,不但不拒領,還高興的拿下獎金?

我在上文提到方寶柱的優秀,是說他的採訪技巧一流,在高手環伺的刑事局,能挖到如此有價值的新聞。

中華日報記者熊迺群是台南記者,他與方的消息來源不同,他是從辦案人員這方面得到消息,最後與方寶柱是殊途同歸,都是顯示同一件事。

丈夫外遇,最後知道的是太太。中國時報的總編輯黃清龍,負責整個編採業務,可說是新聞戰中統籌全局的大將軍,竟然戰況不明,最後一個知道真相,中國時報,真的出了大問題!

陳萬達對銘傳學弟妹說:這次採訪到這則獨家新聞,主要是該名記者(方寶柱)挖掘得夠深,才能得到一些線索去追蹤這則新聞。「獨家」就是比別人努力一點,比別人幸運一點,身為記者就是要主動去挖掘。
方寶柱是一名跑了廿年的資深記者,而因為這則獨家新聞,中時也立即頒發一萬五千元獎金給他,而其所屬組別社會組也有五千元獎金。(以上見銘報2004,12,28第1266號)

如今再看到這則談話,相當諷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