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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一則離婚事件的看法
2022/12/05 21:54:51瀏覽116|回應0|推薦0

離婚搬回娘家…弟妹嗆「吃我用我的巴結一點」 單親媽淚:爸爸也叫我去找工作 

找工作是一個選擇,小孩嗎,自然有人會養,怎麼,要養小孩還不事先先談個贍養費來做為生活費?
而這年頭低薪眾,人口有限,娘家也不見得好過?小孩被切網路沒辦法打電動,要讓他了解娘家只是暫住,也許家中是另外兩個在撐。
有結婚才有離婚,這年頭結婚離婚算容易,找兩個人一起去戶所登記就行了!但這婚姻不是完全的合夥,反而是傳宗接代為其目的,婚一結緊接而來是生孩子的壓力,沒生孩子,家只算成了一半,雙方隨時要散夥走人(離婚)也方便;但有了孩子,家成了,就別毀了!而在法律上,只要男女結婚,縱使是限制行為能力人,也就變成行為能力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完全的法律責任!
家成了,原生父母的家就不在是妳原本的家,要為自己新成立的家去打拼,所以離婚是把已成立的家打破,問題最多的是小孩!無論男女雙方都一樣(還外加小孩),困擾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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