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國民對薪資待遇普遍感到不滿時,掌管預算審核的立法委員收入,便容易成為關注的焦點。
美國國會為了避免成為眾矢之的,在一九八九年便設計了一套自動加薪計算系統,如果未受國會否決,國會議員將依物價指數獲得薪資調整。依既定公式,四年沒調薪的美國聯邦議員,將從二○一三年的新任期開始調升百分之一點一,年薪因此增加一千九百美元。雖然只是戔戔之數,但訊息一出輿論依然大嘩,畢竟經濟情況不好,國債赤字又如此之高,國會議員責無旁貸還要加薪,未免說不過去。
無獨有偶,國內立委也因所謂「9A」無法源依據的待遇,受到媒體嚴苛檢驗。有些委員表示,國會議員工作繁重,選區與議場兩頭奔忙,待遇與福利加起來還不夠開銷,如果刪除9A也只有暗自叫苦。但錢是永遠花不夠的,立委的待遇是否合理,恐怕必須以兩項指標評估:一是參考其他民主國家的議員待遇;另一則與本國的平均薪資做比較。
我國立委的基本薪資比照部長,這在許多國家已算高薪。如美國國會議員薪資便以聯邦地方法院法官為標準,相較部長收入差了一截。再者,我國立委在外兼差屢見不鮮,兼職收入高於本俸屢有所聞。美國國會議員的業外收入,則嚴格規定不得超過本俸的百分之十五。除此之外,美國還禁止議員兼任公司董監事與人民團體理監事;不僅學校兼課不得支領鐘點費,上電視或演說也不准拿出席費。不只不能收,領了捐給慈善機構也不成,因為捐款可以抵稅,形同實質收入。
針對國會議員往返選區,當然編列了服務處租金補助與交通補助費,但補助金額並非如我國立院採齊頭式平等,而是按照選區與國會距離里程數,及依選區聯邦機構房租為標準發給補助款。至於飛機票補助,只有在參加黨團大會時,每年才補助一次。其他的交通費則由議員在總額補助款內自行安排。換言之,議員如果常跑選區,郵寄文宣、電話費、文具費、汽油費便可能不夠。
美國疆域廣闊,平均每位議員每年的總額補助有約廿六萬美金,雖為台灣立委的兩倍左右,但選區也同樣是台灣的兩倍,台灣立委如果加上無限次的機票與高鐵票及各項福利津貼,待遇與美國議員相比毫不遜色。
如果拿立委本俸與國民平均薪資相比,我政府對立委的厚愛,更是明顯。日本國會議員的俸給待遇全球最高,但也只是國民平均薪資的三點七倍;美國國會議員薪資為國民平均薪資的三點四倍,位居全球第二;其他如澳洲、瑞典,甚至不到平均薪資的兩倍。
我國立委月俸高達十九萬元,根據主計總處公布的國民平均薪資,每人月所得約為三萬五千元,兩者差距竟達五點四倍,堪稱全球之最,而這還未計入年終獎金及其他補貼。坐享如此高薪,上個會期竟然只通過十一個法案,與美國國會平均三、五百件,立委諸公能不汗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