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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30 23:16:49瀏覽47|回應0|推薦1 | |
前幾天貴婦"虐佣"的事件讓我不得有感而發: 問題不在於不想用國貨,而是有沒有本地人願意領最低基本薪資來做"佣人"的工作?年紀大的中年婦女或許比較願意,但其身體狀況是否能負荷一家大小的照料工作是一大挑戰!年紀輕輕的小女孩會不會用洗衣機都還是個疑問,怎麼做"佣人"? 請佣人,不在於有沒有錢,在於有沒有需要.在台灣,職業婦女除了繁重的工作之外,還要照料家中大小雜事,蠟燭兩頭燒.運氣好的,可能會碰到一個體貼的先生幫忙倒倒垃圾,運氣不好的,可能會得到黃臉婆的外號.請一個外佣來處理家中煮飯洗衣的雜事,先生和太太回到家都可以充分的休息,還可以享受一下兩人時光.不敢說能增進感情,但起碼絕對可以減少分工不勻的情形. 以我所知道的東南亞國家來說,台灣請外佣的限制之多,費用之高,手續之煩複,令人咋舌.顧用佣人本是僱主與雇員你情我願,何必分什麼看護跟家用?應該是在簽訂合約之前把家裡的狀況跟需求雙方先溝通清楚,才不會造成無謂的爭議. 按台灣的標準,看護工是來照料老人,那麼工作範圍是在家居照料,理應包括買菜洗衣做飯(不做全家,至少老人的三餐衣物,房間整潔都應該是她的工作範圍吧?).但朋友卻不敢讓她的看護工做任何洗衣做飯的工作,因為怕違反規定,觸犯法律. 於是,朋友上了一天班拖著疲累的身體,還要做飯給一家大小(包括看護工),還要打掃全家....真不知道請了看護工到底是增加還是減輕了她的負擔??? 如果提提紙袋就能讓媒體說她虐佣,那麼讓佣人去買菜,或去超市買幾瓶保特瓶的礦泉水豈不是要被告上法庭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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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