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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31 10:40:01瀏覽822|回應0|推薦2 | |
記者雲紫寧報導 輔大學生近來因為「利瑪竇地下自修室」將停止使用的問題而議論紛紛,對於傳言的正確性也抱持著懷疑又緊張的態度。 總務長李立民表示,台北縣工務局在九十八年二月十八日到校檢查,事後學校收到公文,要求停止使用並清空。因為利瑪竇地下室在使用執照上是申請「防空避難空間」,依照「建築法」規定,防空避難空間不能移作他用。而且,萬一在使用上發生意外,學校必須負刑法責任。學校目前會先將場地清空,而後工務局會再來複檢,若不符合規定,會科處罰金六萬到三十萬不等,且得連續處理,一直到通過檢驗為止。 李立民接著說,每一所學校在建築時,依照學生人數和其他申請規定,都必須保留一定數量的防空避難所。但並不是每個地下室都一定是防空避難所,例如聖言樓地下室就是核請通過使用的。至於利瑪竇地下室,先前學校開放給學生使用,是權宜之計,希望給學生更多的空間,但那是違反建築法的,學校也會好好檢討,未來在空間利用上,會努力讓學校的建築都能在合法的情況下善加規劃,並讓學生使用。 學生梁凱富(法研所刑法四)說,之前因為要準備國家考試,所以幾乎天天使用地下自修室。建議學校延長圖書館假日的使用時間,讓學生有空間可以自修。 莊恩儂(貿金二甲)說,平時沒有在使用利瑪竇地下自修室,所以聽到相關消息時,並沒有太多的感覺。但是如果使用的人很多的話,建議學校增加圖書館的桌椅,或是另外加開空間讓同學自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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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大台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