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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二萬元
2010/07/27 06:42:42瀏覽835|回應5|推薦0

原網址:http://www.youtube.com/watch?v=66nAO7zN0uw

 

為了二萬元

被警察從銀行  帶回派出所  做了鳥筆錄  銬手銬  坐上警車

押到分局  拍身高照  正面與兩側  紀念照 (應該要一張留著做※照)

銬在鐵椅  呆坐四、五個小時  再移送地檢署看守所  關了四、五個小時 

有幸碰到  最美麗又年輕的檢察官  裁定  二萬交保

(過不久  看到她因美麗年輕又有愛心 上報了 有時智慧與美貌成反比的)

  簡易法庭(我不服)  轉到  一般法院(無罪)  檢察官不服再上訴 

送高等法院(二審)  無罪定讞   歷經一年半  搞的  人財兩失

官符解了  帳戶幾十萬(別人的錢)  被凍結一年多(解除又歷盡滄桑波折) 

因身心俱疲  煩出  許多  無病呻吟 

(這中間  又回到分局  做了二次筆錄  吃過飯後  待遇果然不同

 甚至  到南*分局  做了一次筆錄  民意代表打過招呼  待遇也不同

不是我關係好  嘟嘟好有人熟  不然跨區就真的垮了……

當初就是太自信  自認我沒做錯事  白痴ㄧ看帳戶來往紀錄 

也知道  是不是  人頭戶  金融卡 帳戶 印章 都在我身上  問都不問 

如果  是詐騙集團首腦  為用自己的帳戶  去騙人嗎? 

碰到  搶績效的烏龍員警    美呆了的檢察官  加上法院程序

結果  了一個  花再多錢  也買不到的  糊塗之旅)

 

 

感謝  洪律師  快十年沒見了  您還記得我  願意無償為我寫一份答辯狀

      我就根據這份答辯狀  過關斬將  真的謝謝您!!

感謝  三個好友(台北.高雄.東莞)  願意為我出庭作證  真的謝謝您!!

感謝  阿寶  願意提供帳戶讓我使用  真的謝謝您!!

感謝  阿不拉  在金錢上  繼續支持我   真的謝謝您!!

感謝  黑人  一路都在幫我  關心我  真的謝謝您!!

感謝  眾多好友  不嫌棄我  信任我  有些雖未曾見過面  真的謝謝您們!!

最後  感謝  雙親  默默支持我  總是無怨又無悔  真的對不起您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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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再過了一關 (2009.3.18  等一個人)

困擾一年七個多月的官司結束了,原本在去年12月就被判無罪,

卻因檢察官不服提起上訴,今天終於被二審法官駁回上訴,

無罪確定,雖然又是繞一大圈,但也算還我清白了。

自閉一年多的我,也該好好思考下一步該如何走?

感謝在我最灰暗的時刻,還一直支持我的朋友,真的謝謝你們!!

也祝福今天結婚的※※※,祝你幸福!!

.

雨過會天晴嗎?  (2008.12.22  等一個人)

好久沒再寫文章了,最近真是身心煎熬與俱疲,左耳突發性耳聾還沒好,整天都是嗡嗡耳鳴聲,十分不舒服,心也都靜不下來。整個生活作息都改變了,每晚十點左右就寢,早上四、五點就起床,連很少午睡的都變成每天都要固定午睡,下午三、四點就騎自行車沿高雄臨海自行車道到西子灣繞一圈,雖然短短一個半小時,算是最享受的時光。

原以為官司被判無罪,算是解脫一年多來困擾,卻被檢察官因不服無罪判決又提起上訴,為什麼?為什麼?連偵查員、簡易法庭法官及一審法官都認為我是被冤枉的,你大檢察官開庭都沒問一句話,也都沒提出任何異議,卻在收到判決書後又提起上訴呢?難道你不知勿枉勿縱的精神嗎?可能因為你的無意,卻又要我受多少的折磨啊!如果像你如此辦詐騙案,有什麼用呢?(請參閱我去年11/6”誰是騙子一文)

心煩!心煩!心煩啊!

12/20到廈門流浪一個月,過年後再來面對無聊又無趣的煩人官司,告訴我雨過真的會天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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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關難過關關過  (2008.11.26  等一個人)

上月23日回台時真是諸事不順,不僅碰巧廈門至金門的船班因故取消,害我提早船班,在金門機場等了三個多小時的班機才回高雄。

回來一個月幾乎二、三天就去看醫生,甚至一天看二家診所。因為左手小指已經麻三個多月了,針灸加復建電療還是未好。

回來當天胸部的骨骼整天刺痛難耐,連睡覺都無法安眠,後來才得知是「皮蛇」。

真的很神奇,就靠我爸爸用傳統民俗療法==誅砂「斬」蛇皮(沒去看醫生),真的馬上有效,骨頭內不再刺痛難耐,但也難過了二個多禮拜才自然好了。(不鼓勵此法!!)

(無病呻吟  說過了  刪除一大段)

往後手指麻的還要繼續接受復健,耳聾也是要再追蹤二個月看看,雖然都是煩心的事,卻有一件好消息,就是我的帳戶被詐騙集團利用,戶頭被凍結一年多(去年八月開始),經過一年多的訴訟開庭,法院終於在20日宣判無罪,這過程也都是靠自己出庭說明辯解寫狀子(還蠻佩服自己的),過程中的心酸別人是無法體會的,也感謝這過程中支持我及幫助我的朋友,真的謝謝你們的相挺。

雖然關關難過關關過,一年多來風風雨雨也終於撐過來了,往後我要何去何從呢?繼續一個人的流浪?

.

誰是騙子?  (2007.11.06等一個人)

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摘要:

民國日適有A女接獲該詐騙集團之來電,佯稱其抽中按摩浴缸,價值新台幣120萬元,可兌換為現金675000元,要其先支付稅金,便可取得該獎金云云,致使A女陷於錯誤,而于日將其中ㄧ筆2萬元匯入對方所指示之上開C男帳戶,嗣經A女發覺有異使知受騙,而報案循線查悉上情。

======

背景說明:

A女共匯五筆款項,分別不同銀行、戶名不等金額。被騙十幾萬元。

C男大陸經商使用自己在台帳戶收付貨款,帳戶正常使用三、四年,都是利用網路轉帳很少提領現金。

詐騙集團在台收購人頭戶領台幣或利用不知情的人說:我在大陸錢花完了,請你借我人民幣,我馬上叫台灣朋友匯台幣給你。(不管熟不熟  這是很正常的事)

======

目前大陸經商交易收付貨款有分三種:(但都有台灣跟大陸帳戶)

上市:有正常管道處理支付與匯兌問題,故貨款月結並可開票收付,也以公司帳戶處理。

中小型:有一部分跟上市公司ㄧ樣,但大部分為了節稅跟便利是以個人帳戶處理。

跑單幫:全部以個人帳戶進出,在台灣先收到貨款再交貨(大陸)的交易方式,如果是台灣人對台灣人大部份以在台帳戶收付。

======

現況:

某日C男去銀行領錢,銀行通知派出所帶C男到派出所作筆錄,警方不看帳戶往來紀錄,堅稱C男提供帳戶於詐騙集團使用,移送分局、地檢署,二萬交保。所有銀行帳戶凍結,以致C男信用破產,無法繼續經商,破產。目前尚在訴訟中。

C男為了加快結束訴訟,不得已先償還A女匯出的二萬取得和解,A女也對C男埋怨詐騙集團之可惡至極,騙他十幾萬元。(在分局寫和解書)

======

後記:

不論誰的說法之真實性如何,這現實的社會每個人都有其生存之道,詐騙集團之可惡至極,對社會之危害及造成社會成本付出多少代價。不用詳述。

但大家有沒有想過,詐騙集團為什麼抓不完?還有能力將其技術輸出大陸、韓國及東南亞,大賺外匯,促進兩岸服務業之發展。因為太好賺,手下看了眼紅,現學現賣,親朋好友、徒子徒孫大家告訴大家下海撈錢,連無業的當車手(拿金融卡領錢)或去收集無業遊民、學生、低收入戶的帳戶轉賣,都有幾十萬的收入。這些政府照顧不到中下階層,他們也雨露均霑。連警察有業績,律師有錢賺,多少科技業也蒙受其利(電話轉接或網路電話),說實在一個詐騙集團至少養活十個家庭以上。註:我不是在歌頌他們,我也不是詐騙集團。

但,有沒有想過幕後還有一個真正的騙子沒有被提到,而且沒有他,我們銀行、警察、法院也不會為了偵辦詐騙集團的案子,而忙的昏天暗地。社會付出多少成本?他是誰呢?我保證抓了他,詐騙集團不到半年內一定消失或案子至少減少一半以上。

他就是匯錢給詐騙集團的人,為什麼是他呢?為什麼他也是騙子呢?為什麼他是始作俑者?

1.他有沒有去參加摸獎呢?為什麼詐騙集團說他中獎,他就想去領獎呢?(他是不是想騙詐騙集團的獎金呢?)

2.他要付稅金,卻匯了五個不同銀行(帳戶也不ㄧ樣)的私人帳戶。現在匯款有些銀行行員還會問你認不認識其帳戶的人。(他是不是說認識呢?是不是又騙了行員呢?)

大家都同情他被騙錢很可憐,如果他不貪心、他不想去詐領獎金,他會匯錢出去嗎?也許每個詐騙集團都會編一個很動聽故事,除了恐嚇、勒索以外,如果每個人不貪其誘惑,我想一個詐騙集團他的開銷不小,騙不到錢他自然慢慢會消失的。

如果匯錢的人也以詐欺罪偵辦判刑,雖然很殘忍,但如果真的這樣有人還敢匯錢給不認識的人嗎?如果報紙登出效果更大。也許很多人不認同我的說法,因為大家同情弱者,換個角度想:為什麼詐騙集團愈抓愈多?因為大家想賺錢,尤其低收入者(提供帳戶)、無業的青少年(當車手或打電話)、詐騙集團成員,ㄧ個詐騙集團至少要十人以上,不到半年大家有賺錢了,ㄧ定會再衍生10個詐騙集團(聽說有受害者也會變其成員),不到一年衍生100個詐騙集團,你說抓的完嗎?詐騙集團一定不會無故消失,只要繼續有人匯錢給他,他們一定會再研究更新的詐騙手法。

.

【喫茶配話】

士農工商詐  各司其職  各盡本 ""   而已   哈哈哈!!!

本文重點在  誰是騙子?  歡迎回應!!

至於糊塗事的細節與答辯狀內容  日後有空再述

註:不是我話多是糊塗事  真的真的很多  若你已耐心看完他  真的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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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坐 請上坐 奉茶 請用茶  感謝您  魯力 ===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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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月鑫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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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活著 好等著看~~~
2011/06/12 20:38

唉~~原來是這樣啊!

昨天抓了一飛機的騙子回來啃大米了   我真擔心他們若是關在一處   那豈不是成了詐騙學堂    若是拆散了關   他們又成了詐騙種子部隊..............

大部份被騙的人    不是心貪就是無知    但還有一種盜用網路帳戶賣東西的   更可惡   我外甥女好心揪團購   說來好笑    我們竟然為了買衛生紙被騙了三萬多塊錢  好心嘛!  替大家先墊款匯過去   後來卻一直都沒收到貨   打電話也聯絡不到人   才知受騙了   只好摸摸鼻子自認倒楣    臉也丟的夠大的了   再默默的直接找工廠再訂購一次 

更扯的是    報過案後   有抓到像你一樣糊塗的被冒用帳戶者   遠在彰化的分局   外甥女又請了一天假    到彰化去做筆錄   可是後來也沒再有下文...........

雖沒有你那麼衰~~~可是也夠嘔的了

為了衛生紙...........

哎   又不能不拉屎   你說氣不氣...........

這種詐騙手法剛出來的時候    就是常收到什麼中了香港瞎米大獎的通知  

我曾經收集了一堆    還附了一封信去法務部調查局   當時的我好天真   以為他們都瞎了    好心的提供線索   並加以分析報告這種行逕.........

事實證明    我們的【官】一點都不瞎   只是瘸了   殘了   廢了   所以動作就----慢了

這一慢   整整慢了 -----十年 

所以   我們要堅強的活下去    再等另一個十年   看看我們留在身上的塑化劑會不會得以申冤   看會不會有解藥..............

等待   也是  活著   的樂趣!

真糊塗(shengma) 於 2011-06-13 08:12 回覆:

這是我文章中暗藏 螳螂捕蟬的故事啦!!  哈哈哈!!!

我也因禍得福 看的開 好好過日子 比過好日子 好太多了!!

不是我悲觀 是有感而發啦!! 

我也有看新聞 詐騙集團 若不是 大陸這篇 認真  決心   掃蕩

說真的 台灣治安單位 還沒那本事!! (當然用心的治安人員很多啦!!)

台灣大部分的檢警 只會循   帳戶抓人  根本就是  助長詐騙風氣!!

因為不想抓到首腦 這太費心費力  還不一定有成果!!  哈哈哈!!!

士農工商詐   詐又包含  士農工商

政治人物   不也常常  為了當選執政  欺騙選民嗎???  哈哈哈!!!

股票分析節目  若真的穩賺的分析師 還還要花錢買廣告 招攬會員???

投資報酬率 超過 10%  甚至 30%~100%  有這種好"坑" 

還淪得到一般投資大眾   直接找銀行 或金主財團就好了  不是嗎???

月入十萬 免經驗 這種工作 還要豋報嗎???  哈哈哈!!!

人 簡單一點 糊塗一點   笨一點 活得較快活啦!!  哈哈哈!!!

謝謝 大姐 還真 耐心看完 這一篇 辛苦了!! 

祝 清涼一夏啦!!  好舒服的圖片   哈哈哈!!!

  阿勃勒花蕊 像成串風鈴(網路照片)  


亞魯司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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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妄之災
2010/07/31 13:25
 如果你沒有堅持到底
那麼就不只損失兩萬元

祝暑安
真糊塗(shengma) 於 2010-07-31 17:14 回覆:

我堅持的是   信用 與 是非

才會花這麼多時間   雖然 身心承受的折磨極大   但  一切都值得

補充:

其實法律不是    保護壞人    欺負好人  (當然也又例外)

正確的說明應是    保護 懂法律的人   

不懂法律又意氣用事的人    最後 不僅無法伸張正義   

還可能   惹上 無妄之災  造成   遺憾終身 



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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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鬧的..
2010/07/27 23:27

美呆了的檢察官對尼有特殊感情

不服判決書 就是希望有機會再見尼吧

呵呵

一番胡說八道 請糊塗大哥別介意

尼說的 某個沒被揪出來的騙子

亦即 受騙者是為了貪圖獎金

但很多受騙者並非為了獎金

而是在某種驚慌情形下 不知情受騙

詐騙集團善於利用人性的弱點所致

那麼 製造出這人性弱點的 才是禍首吧...

貪.是人的本性.與生俱來

金錢 權力 物質享受 青春美貌 愛情 才華...

只是人人貪的東西不同而已...

好比同樣是金錢 有人視如生命 有人視如糞土

如同大哥最後結論 士農工商 各行其詐 也各行其笨..已是經典啦!!


真糊塗(shengma) 於 2010-07-28 08:51 回覆:

看到你的回應    還真有一點點感動   你看的用心 又寫的用心 謝謝!!

我的經驗 : (我格子 言無忌  盡量來鬧  哈哈!!)

每個階段 檢察官都不同    地檢署 檢察官 負責 判定 起不起訴

起訴後 小案子  先送簡易法庭   若被告  無異議   就直接判定

被告 若有異議 再轉送  地方法院(一審)   重新審查(檢察官 法官都換人)

一審判定後   若無罪 一般檢察官 都會再起訴 移送高等法院(二審)

(若被告不服 亦可  二審  但二審 判的罪 有時輕有時重  看法官認定)

二審時   又重新再來    

案子程序是 :   警察(派出所員警)   先做筆錄   再送分局

分局偵查員(俗稱刑警)  根據筆錄問一下   拍照 按指紋 

存查後移送地檢署   (偵查員無權  決定是否起不起訴)

檢察官再根據筆錄   判定是否起訴  若有需要 可在傳喚被告到庭說明

(因我是算  詐欺幫助犯 帳戶借人使用   最多判四個月  小案

沒傳喚 就直接起訴   當時若有傳喚 應不置於  有糊塗之旅)

不管 分局約談 或檢察官 詢問 或法院開庭   只要有理由 都可請假  延期

(當初 二審訂在過年前 我很不爽 就說要出國 先打電話   在買機票  請假 

到廈門  流浪一個月   過年後  再說  嘿嘿!!  我懂法律了)       

其實這中間有個關鍵   不管警察  偵查員 檢察官 只要用心一點

就不必   繞這一大圈   但誰都不願承擔責任   若有熟有關係

筆錄  都可大作文章 省下很多很多 麻煩

註:  現被告都以無罪推論  所以 接到 傳單 或上法院 都不必怕  只怕你不懂

(我也以禮  回報   寫的也不少)

至於 士農工商詐  各司其職 各盡本笨   日後再說

我寫文 有時  看圖寫文章   聽歌寫文章 看別人的文寫文章  寫回應也寫文章

隨靈感 胡謅    若沒靈感   就聽歌 哈哈哈!!!  


言無忌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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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
2010/07/27 22:13

之前你說過的士農工商詐

原來如此哦,一路看完

上了一課,瞭了…

真糊塗(shengma) 於 2010-07-27 22:26 回覆:

此篇是看了 法蘭客兄的文章   http://blog.udn.com/frankbetty/4260240  有感而寫

真正的   士農工商詐   還沒完成   算是此篇 下集吧!  哈哈哈!!!

晚安!!



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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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7/27 15:43

你的前一篇文章 寫得很真實:::實在  實際

回國就生病::::好多了吧˙保重龍體喔˙

真糊塗(shengma) 於 2010-07-30 09:56 回覆:

我喜歡 你的新風格

祝福你    新朋友    重新開始   從心開始  !!

真糊塗(shengma) 於 2010-07-27 17:18 回覆:

這些 都是 舊文啊!   說龍體 我會頭暈   哈哈哈!!!

要讀妳   不容易    三年的空白     卻有1184的推薦????

哈哈   新朋友  歡迎   歡迎   !!   請喫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