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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18 12:48:04瀏覽383|回應0|推薦23 | |
為何要對永和或全國這類屬於全體人民共有的名詞發動司法機制呢 這類名詞均非創意 你能叫永和豆漿 我為啥不能稱為永和燒餅呢 全國不動產或全國仲介亦是相同道理 大家已習用的共同名詞就不該賦予任何一人有專用權 當然可以允許登記 但任何人都有權使用共同名詞 新力公司 新力一詞在當時是首創的 自然可以賦予專用權 其他等同類推 前一陣子有人要以金瓶梅註冊商標 當然可以 但其他人亦有權使用 希望司法機構不要再浪費資源 隨著這些沒有創意的廠商起舞 要取個響亮深入人心的商標 自己創作一個吧 我腦海裡現在就有一個 狗打狗咬我股份有限公司 您以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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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