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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09 20:13:43瀏覽417|回應3|推薦14 | |
她是家中的第四個女兒,在那二,三0年代的農業社會,物質不豐又重男輕女,母親惟有將她送給別人,才能再繼續生男孩 也許天生註定要當母親的女兒,在養父母家連續高燒十多天,養父母生怕她早夭,怨她不詳,又送還給母親 母親並非狠心,實在是命苦,父親是個紈褲子弟,靠家裡的祖產過日子,不務正業,每天笙歌達旦,錢花完就賣祖產,煙花柳巷逛不過癮,還娶了個小歌女當小老婆,小歌女也頗爭氣,進門第二年就生了個兒子,所以母親再怎麼樣都要生個兒子穩住自己大老婆的地位 二個女人競爭的結果就是各生了八名子女,其實母親實際上是生了十個,二個早夭,其餘八名子女有二個是兒子;而小老婆就略勝一籌了,八名子女有四個兒子 在這樣的環境下, 她從小就藉由幫忙家事,尤其是粗重的農事來討母親歡心,可是母親的心始終是放在二個弟弟身上 到了花漾年華,情竇初開的年紀,三個姐姐也都各有歸宿,母親卻希望她留下來照顧自己日益衰老的身子,她問母親,那有一天您走了,我怎麼辦?母親卻說找個鰥夫或給人做小都可以,她怨恨母親的自私與無知,怨恨自己對母親的付出卻招來如此無情的對待 初戀還是悄悄溜走了,過了幾年,媒人還是上門說親,對象是年紀四十好幾的軍人,她想對象是個外省人,又在北部從軍,對母親的怨恨讓她只想離家越遠越好,母親此時也已轉念,不再強留她,她便亦然決然地嫁給當時本省人都瞧不起的"老芋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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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