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1/10/15 19:54:54瀏覽2108|回應0|推薦172 | |
台灣本土網路文學暨新文學主義臨時事項公告(7): 〈本公告文欄底下;有沙丘最新談話內容〉
台灣網路文壇高層記得在今年7月31日以及8月10日曾經對海內外發表兩篇《台灣本土網路文學暨新文學主義重要事項公告》,內容中也都已有詳細分析說明,任何人有涉及不正當性寫作行為或是真相尚未完全詳明之前、又或以未經過法律程序審查之前,一律都要尊重或維護當事人的寫作權利,並且不得仿傚私設法庭藉以促使迫使方式令當事人有任何不當性的為難? 當然,若經由法律審案明確之後,台灣網路文壇高層自會秉公明確交代!(註1) 請詳閱公告(一)網址說明:http://blog.udn.com/shachfou6666/5486543 請詳閱公告(二)網址說明:http://blog.udn.com/shachfou6666/5522544 --------------------------- 敬告該位網路作家: 雖然妳的所做所為乃出自善意,這乃能讓眾人理解,然在未經由當事人針對涉及該有不當性寫作行為進入法律程序之前,台灣網路文壇高層還是必須尊重以及保護當事人的寫作權益,因此請勿加以擅作主張而任意行之,並且儘快將涉及相關對當事人批評文章下檔,以免因散佈不當文字語言方式而先行觸法,這才是正確之途,因為我們都不是當事人,一切都得交由被害人自行處理,然在事情真相尚未大白之前,請多加慎思而行?在這期間,任何人都不得擅作主張,並以維護台灣網路文學整體發展形象。 若不然,一切後果,得要完全自行負責! 以上謹此說明告之。 --------------------------- 沙丘親自來對外公開說幾句話: 我想;今日並不是我個人要刻意去偏袒誰?所謂「國有國法,家有家規」,那麼我們必須要依照當前的網路體文學制辦法,也才能夠有著穩定的後續發展。 長期以來,網路文學發展一直不被文壇各學界注重,只因為在台灣本土文學尚未改革之前,我們的部落格寫作平台是一個什麼樣的寫作環境?或者是說:有誰去特別注重了,誰來告訴我? 而這些在之前文學改革期間以及推動計劃內容裡面,也已早有多項分析說明。 請問什麼是叫做文學改革?既然「文學」的本質與價值意義是正確的,那麼我們還需要改革什麼? 不就是那一份人性與分別心嗎;這時候,誰還能說不是? 沙丘今天則要不是顧念及大家有緣在同一屋簷下來投入寫作,這幾年來多少也都還會有著那一份文學情感,所以也才會極力打破這種非常不好的寫作行為;因此,在一些公開性事態處理方式上面,我們是否能夠私下運用較婉轉靈活一點的方式,別老是常用著那一套udn多年來「冷飯新炒」的慣性方式,來致使其他文學朋友們心起恐慌? 試問,沒有安定的寫作環境,這文章怎麼會寫得好呢? 因此,我們必須要先放下這一份心中「怨恨心」,藉由來轉化成為另一種「反觀心」,我們也才能夠真正看到那一份網路文學的寫作宏觀價值存在,是不是應該要這個樣子? 今日別說是誰又犯了什麼錯,對犯錯者而言,那必然會隨著時間的蘊釀之下而更加深疚自責,那麼我們為什麼不多給錯方擁有一個自新的機會? 當然,台灣udn聯合城邦是一個寫作情感非常濃厚的寫作平台,只因為之前有少許人因為寫作理念不合,也的確是氣走了不少優秀文友,這也是讓沙丘感到非常遺憾地方! 實則在這幾年來,沙丘所發表的文章,在海內外難道就沒有被引用、抄襲或是私藏嗎? 各位,我還不是睜一眼閉一眼就帶過去了,問題就出在:看你是怎麼想?或者是說看自己是用著什麼心境去解讀看待?當然,我還是會公開強調說明文章出處的重要性。 這人啊,還是要學著如何去面對成長。而我所強調的也就是這個「面對」的部份,既然人長了一歲,也就要有多長一歲的累積經驗與思想成熟;如果五年前是這個樣子,五年後也是這個樣子,請問這還叫做什麼「成長」?或者是說:沒有成長,又哪來什麼「面對」的道理存在? 想想看,沙丘的話有沒有幾分道理存在?更何況幾年之後,沙丘還要把這一份台灣網路文學大途交給各位來傳承接棒,那麼誰能告訴我:目前誰有這個能力? 好好寫文章吧,把那一份個人文思才華都給表現出來吧;誰優秀,誰有能力,各界也都睜大眼在觀看,不知各位信不信? 反觀之;有些事既然已經錯了,那就要勇於面對一切責任承擔;包括我個人也是一樣,您認為沙丘錯了,只要是具有合理性的,我都可以去概括承受,那麼就更別說:沙丘在文壇上面顯得那麼不帶種? 但我們必須要考量當前的這位錯方,乃有長期性的身體不適,則必須要靠長期服藥治療,同時也很容易導致精神不濟或思考價值錯亂,在一些偏差行為做法上面,是否含有其重大因素存在?如今我們若做出一些不當性做法若過於偏向差失,是否會導致錯方心灰意冷的現象產生,這個時候的錯方是否要獲得更多的信心鼓勵,這則是當前必須要考量的因素或是有其他無法讓人去想像的內因變數存在? 有時候我們的想法行為也不能去呈現出那麼的直接性,這期間所牽涉到的因素卻非常廣泛,這乃有待當事人與被害人(以下簡稱擁有撰作權人)相互直接去協調溝通之後,沙丘相信會給各位一個圓滿的答案。 當然,我個人認為:當事人一定要親自出面去拜訪被害人,並且能夠積極去取得那一份尋求協商或道歉途徑,若一直採取被動姿態,反而對當事人沒有任何裨益性的幫助!我想那一份自我反省檢討的誠意最重要,正所謂「天無絕人之路」,就看自己是否能夠拿出最大的悔意與誠心,也才能重新走出個人的寫作未來。 以上所言:也只是一個側面建議,知道錯了,就得勇於改進或面對;所謂「知錯能改,善莫大焉」,我只是希望錯方能夠重新堅強站起來,一起來面對當前的諸多挫折,有時候面對危機,也就是一個最大的轉機;而我們能夠做的,也只能到這裡。加油! (註1)當事人在尚未經過法律程序明確判處之前,台灣網路文壇高層將視之為一般性網路私事糾紛方式來看待,並不符合認定對當事人有撤銷網路作家的資格存在。以上特別註明告之。 ---------------------------- 公告單位:
台灣本土網路文學暨新文學主義時代最高指導研究中心 沙丘.純文學藝術創作天地/Blogger沙丘文學.學術研究獨立中心
公告日期: 10.15.2011 附註說明: 本公告只限於公開發表在台灣地區聯合城邦udn部落格寫作平台。
|
|
(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