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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10 08:33:39瀏覽1123|回應0|推薦103 | |
台灣本土網路文學暨新文學主義重要事項公告(4):
公告主旨: 有關於本月初(8月1日)在台灣本土網路文學文壇高層對本土地區各大部落格網站所公告發表事項說明,二度來做以一種嚴謹性的重複公開聲明。 並附列相關說明網址: http://blog.udn.com/shachfou6666/5486543
說明: 台灣本土網路文學文壇高層二度來作以一種最嚴謹性的公開聲明。 為了要極力培養出一種全然優質的寫作環境以及維護台灣本土網路文學有著初期性的穩定發展,其主要是希望讓更多優秀的文創者以及網路詩人作家們能夠找一種具有明確性的寫作希望與發展方向。 即日起,所有被提選出新科的網路詩人、網路作家等網路文學核心人物以及優秀的寫作者們,一律都不允許類似有這種所謂公開性自闢作為「法官審案」的逼迫方式,藉由來侵擾其他每一位詩人作家的文學權益或是避免刻意去觸犯他人生活隱私權利。 身為一位網路文學詩人作家,應該要先做好自身應做的文學本份;如果對方若真有非常不當性的私人生活侵犯行為,一切得交由法律全權處理,法官自會有公證性的明確判決真相?(這才真正合乎於一種所謂伸張正義的正確程序!) 也就是說:什麼是叫做「法律之前,人人平等」這個道理,我們身為一位新時代文人必須要懂;若大家只聽取一方說詞,那麼日後對任何事態狀況的公理性,又何而來? 或者是說:雙方若各執一詞,互不相讓,宛似誰先提出,誰就是公理?也常會在事後任誰也都會面臨著這一種所謂傷痕累累的現象產生! 關於日後有哪位詩人作家有沒有文學資格,並不是任何人可以擅自決定;縱使任何人私下有非常不當性的文學行為,乃必須經由當事人(受害人)親自蒐集相關證明資料之後,請按照法律程序秉公處理;一切靜候法官判決之後,並且由當事人(受害人)在個人部落格網站上面以公開性發表方式提出法官判決證明,台灣本土網路文壇高層經明確詳查瞭解之後,自會有明確性的秉公交代! 所謂「國有國法,家有家規」藉以來達到勿枉勿縱之則。 因此,在法律尚未進入任何程序之前,當事人(受害人)或其他任何人一味在各大網路文壇或在其他地方大量散播不實謠言,遂已造成對方尚未被判決證實之前,便已達到身心俱疲以及受到精神傷害的地步;並且自身已先行觸法等等的條件俱足所在。 然,這對誰也都沒有任何公平性的條件俱足存在,乃有失一位文人崇高身份,其網路文學資格也將會被重新考量究辦! 當然,我們也只是一位普通的詩人作家身份而已(即使是身為一位部落客身份也是一樣),並不是代表政府法律單位的法官地位?今後任何人有任何的私下委屈,一律請個別尋求法律途徑來作以一種人權合理化的雪冤方向,我們並不是法官,並且沒有任何權利來加以擅自公開別人的生活隱私,進而也導致自己原是提告人,卻反而先做起了被告人的不當行為舉止存在。 文壇高層今日會極力做出這項嚴謹性的公告措施,乃是要在某些事態狀況尚未在法律方面取得於一種案情大白證實之前,則必須要極力保護雙方以及所有新文學人的文學權益以及個人的生活隱私,關於這一點,各位一定要深入明確為是! 即日起二度公佈之後,任何人請不要擅自超越個人的寫作權限,請一切按照法律程序來進行,若真相大白之後,本土文壇高層自會有合理性的處事公斷。 其也包括本土網路文壇高層近期所被提選入榜的核心人物,即日起本身應要率先做起具有這一種公平、公正以及有著公義性認知度的文學榜樣,若刻意去偏袒一方,反而失去了個人的宏觀精神與文學態度,請問:這日後具有長遠性的網路文學大途,該要如何繼續保持這種公平與公正的方式來發展下去? 那麼也就更別說自己於日後的文壇地位有多麼崇高,只要有機會一經發表具有個人公開性的學說或是評論,各界也都會跟著質疑幾分?這時,並不是個人的研究理(評)論寫得不好,而是個人的文學立場,並沒有確確實實去做好! 因此,我們所要考量的是一個「文學整體」的裨益立場,並不是「一味偏頗」在某個沒有合理性的事態上面;反觀之,台灣本土網路文學文壇高層,經這次二度發佈此項具有嚴謹性的重複公開聲明之後,其真正本義主旨,乃是要極力打破以及遏止以往這種有著長期下來的網路文學歪風現象發生,此歪風若不極力打破,若一味再繼續袒護下去,日後恐將會有日行嚴重的爭議不斷,並且破壞台灣本土網路文學發展的整體形象。我想,在其他環境做任何事,也都一樣,也都必須要抱以一種合理性的觀念與態度來行事之;關於這一點,各位一定要永遠銘記在心。 尤其在這個時候我們必須要去到深入瞭解:在之前台灣本土文學改革推動當中,也就是要極力打破前期發展的許多弊態現象,如果大家若再繼續分派聚系的來做為一種文學發展憑恃,那麼恐在日後則會繼續紛爭不斷,永無休止之日之現象產生! 問題就出在:今日會產生這些現象,也都是在本土網路文學尚未有主體穩定之前所遺留下來的不好習慣,相形之下,大家都能夠相互忍讓,並且以和為貴,那麼我們的文學理念也才能夠發揮一致,這才是像個真正的「文學之家」;而這個「家」,對每一個人都很重要;如果連「家」都沒了,那麼我們投入多年的寫作努力也都會付之一炬!(其也包括作家詩人地位不被注重、文學作品更加浮濫、優秀文人相繼抱憾離去、出版書籍無法達到預期銷售以及主文學與周邊相關產業價值相對糜失....等等)那種後果簡直是多到無法讓人去仔細想像? 只因為之前的網路文學發展並沒有更穩定的主體運作,卻很容易形成於一種漂浮不定或紛擾不斷的現象呈現;然這些早在之前我所表述過文學改革相關文章裡頭,已有做過不少的脈絡分析說明。希望各位都能夠深入明白是好。 以上二度嚴謹公告聲明之後,祈願新科作家們謹守網路文學紀律;並且先從沙丘本身帶頭做起。
公告單位: 台灣本土網路文學暨新文學主義時代 沙丘.純文學藝術創作天地/Blogger沙丘文學.獨立學術研究中心
公告日期: 08.10.2011 --------------------------- 沙丘.純文學藝術創作天地╱最新文章發表公告說明: *本文由Blogger沙丘文學.學術研究獨立中心作為文章發表之安排首發點,並於今日同步安排發表於;台灣雅虎.沙丘.文學創作天地-台灣文學創作總部 udn聯合城邦-台灣文學創作天地第一示範分部/優仕網-台灣文學創作天地第二示範分部。 NOWnews新聞台-台灣文學作品第一示範小站/im部落格.文學創作天地-台灣文學作品第二示範小站。 台灣新浪-台灣文學創作天地第一分部╱PChome新聞台-台灣文學創作天地第二分部╱葡萄藤部落格.台灣文學創作天地第三分部 無名,台灣文學作品賞析小第一小站╱天空.台灣文學作品賞析第二小站╱痞客幫.台灣文學作品賞析第三小站╱苗栗縣教育網路中心.台灣文學作品賞析第四小站╱春天部落格.文學創作天地-台灣文學作品賞析第五小╱EYNY.文學創作天地-台灣文學作品賞析第六小站╱Xuite日誌.台灣文學作品賞析第七小站╱Roodo Blog.文學創作天地-台灣文學作品賞析第八小站 。 世界新聞網.文學創作天地-台灣文學作品北美示範分部 鳳凰博報部落格.文學交流天地-直屬北美文學交流第一分部。 香港雅虎.文學交流天地-香港文學交流總部 香港新浪.香港文創交流天地-第一分部/網易港澳台.香港文創交流天地-第二分部。 中國網易博客-文學交流天地-中國文學交流總部 海峽博客.文學交流天地-中國文學交流第一示範分部╱Maxparty.文學創作天地-中國文學交流第二示範分部。 大河博客.文學創作天地-中國文學交流第一分部/文章屋.文學創作天地-中國文學交流第二分部╱兩岸網.文學交流天地-中國文學交流第三分部╱西湖博客.文學創作天地-中國文學交流第四分部╱東北博客.文學交流天地-中國文學交流第五分部╱江西博客網.文學交流天地-中國文學交流第六分部/西灣部落格.文學交流天地-中國文學交流第七分部/飛天博客.文學交流天地-中國文學交流第八分部等處。 *本文已列入在Blogger沙丘文學.學術研究中心永久紀錄存檔;並列入為台灣本土網路文學新歷史紀錄。 *本篇文章乃屬常態公告文章安排發表。 *台灣、香港以及北美等地,乃繼續維持繁體文字形式發表;大陸內地全面更改簡體字方式發表。 *本文將會安排其他文壇台灣詩學.吹鼓吹詩論壇以及喜菡文學網等地駐外同步發表。 *以上說明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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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