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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文學】我們的故事─(2)
2009/07/29 21:31:31瀏覽1124|回應0|推薦17

2.
  回憶是傷人多,還是安慰人的比較多?如果回意能夠安慰人,那為什麼我的淚水會止不住?

  
從西餐廳彈琴唱完歌下班,我換回原來的白襯衫與黑長褲,穿上皮鞋揹起包包,馱著我的大提琴走出餐廳。四周靜極了!除了閃爍的霓虹外就只地面浮起一隻小小斜斜的影子伴隨我,還有我自己的呼吸聲。來到大馬路旁的公車站牌候車,一會兒公車來了,我踩上公車找了個位置坐下來。夜深了,這是晚上的最後一班公車,車廂裡沒有太多人,有的只是白天忙碌疲累而一上車就悠乎睡去的人兒。只有我還醒著,亮著雙溜溜的眼睛,抱著大提琴,瀏覽車窗外不斷往後刷去的景致,看到熟悉的街角或商家便心頭一緊、鼻頭一酸,被迫復習著從前的往事,一回又一回。

  
啊,轉角處的那家老唱片行還在!經過這裡這麼多次居然到現在才發現熟悉的唱片行還固執的守在角落裡,似乎在等待久未謀面的老朋友,心中既驚喜又哀傷。記憶它全都回來了!記得唸高中的時候就常與維哲一起去聽歌、挑選CD。年少的記憶是有點褪去的湛藍色,淡淡像浮水印一樣浮貼在腦海裡。

  
高二那年發現了這家唱片行,自此就成了我與維哲密秘約會的地方。會喜歡這家老唱片行有個很特別的原因,那就是店牆上掛有很多幅老闆親自拍攝的黑白照,另一面牆還有一片很大的落地窗,窗前置放了一張老舊而古典的Love seat,一旁還有一台壞了的老式留聲機跟一些舊舊的黑膠唱片,每當午后去的時候就能看見光線透過窗櫺斜射進來,Love seat前可以看見窗櫺細細瘦瘦的影子,還能感受陽光和煦中的一股躍動。光影色調與空間陳列形成一種時空錯覺,加上有時老闆還會播放周璇那個年代的歌曲;或一些老樂團跟歌手當年受歡迎的西洋老歌,感覺就好像置身於二十世紀的老舊時光裡,氣氛非常浪漫。維哲喜歡聽的是EagelsBEE GEESTake ThatJennifer Paige等老外歌手的歌,我愛聽的則是一些古典音樂,尤其是芭蕾舞劇或歌劇的配樂,像是德弗札克的歌劇《露莎卡》(Rusalka)、德利伯的芭蕾舞劇《西爾薇亞》(Sylvia),亞當的芭蕾舞劇《吉賽兒》(Giselle)。我們會彼此交換CD唱片,去欣賞對方所喜歡的音樂,然後訴說自己聽了之後心情是怎樣的被牽引或是受悸動的感覺,像是藉由音樂談戀愛一樣。有一次我與他分享了法國作曲家亞當為芭蕾舞劇《吉賽兒》所寫的曲子,這個故事是這樣的:中世紀德國萊茵河畔的一個小村莊,在慶豐收的日子裡村姑吉賽兒與艾爾伯特邂逅,兩人一見鍾情,後來吉賽兒才知道艾爾伯特是領主的身份自覺配不上他,拔出他的劍剌向自己的胸膛,死後靈魂仍深愛著艾爾伯特,並且保護他。

  
「好淒美的愛情故事喔。」維哲說。
  
「會覺得淒美是因為沒辦法終成眷屬。」我笑了笑,「我會像吉賽兒那樣喜歡你,可是我們之間不要淒美,要很幸福。」
  
「嗯,」他點頭一笑,「我們現在已經很幸福了。」
  
「我還要更幸福。」
  
  
老舊昏黃的唱片行,我們戴上耳機聽著歌劇樂曲,拉拉小手,談歌劇或芭蕾舞劇的愛情故事,也談屬於我們的愛情故事,我們的故事在曖眛秋波中一波又一波蔓延,將我們倆緊緊纏繞,讓我們幾乎忘了世界還有時間存在。

  
回過神來,故事裡的畫面有些褪色了,然而心卻還能感受到當時的甜蜜、美好、幸福與溫暖。那年所說過「我還要更幸福」的那句話言猶在耳,如今卻只能孤伶伶的抱著大提琴,坐在深夜的公車裡看著熟悉的街角與老唱片行,卻再也不敢涉足熟悉的境地。我忍不住在心裡吶喊:我的愛情,我的青春之愛,你到底在哪裡?

  
回到家,客廳剩的是母親所為我亮著的一盞小黃燈,走進客廳我沿著梯子攀上了二樓回到房間。書桌上擺著的是我與維哲的合影,那是我們國中一年級校慶時所一起拍的,兩小無猜的笑容對比現下的孤單,一整夜的情緒堆疊讓我再也禁不住哭了起來。我走進浴室,放滿水準備洗臉,雙手掬起一捧水抹向滿是淚痕的臉時,一波波水紋就像是我被回憶攪亂的心湖,也好像時光墜道的入口,正引領我回到小少女的舊時光。

  
記得小五那年,維哲他們一家喬遷到我們社區(通常住在我們這個社區的住戶,家境都很不錯),搬來我們家隔壁。他們搬來的那天天氣很好,天好藍、雲好白、陽光也很金黃燦爛,但卻不很熱。我在客廳聽見搬家工人的吆喝聲還有匡噹聲,忍不住好奇跑到外面看,那時工人們正忙著搬傢俱進屋子裡,高個兒的維哲就站在家門口。
  
「欸,你們是新搬來的啊?」我問。
  
「嗯。」
  
「你叫什麼名字?」
  
「蘇維哲。」他推了鼻樑上一層厚厚鏡片的眼鏡對我說。
  
「以後我們就是鄰居了,我叫景如歆。」

  
一如所有的故事一樣,我們故事的開頭也是那麼簡單而平凡,兩個原本毫不相識的家庭有緣在同一個社區裡比鄰而居,不久我們就成了大人口裡所說的「青梅竹馬」,故事開始得既輕又柔且令人毫無防備。

  
「你幾年級啊?」
  
「五年級。」維哲笑對我說。
  
「好巧,我也是五年級耶。我唸的是XX小學,你會唸我們學校嗎?」
  
「會啊,我爸已經幫我辦好轉學手續了。」
  
「去學校的路我很熟,我帶你走,幾次你就認得了。」
  
「那我跟我爸說,要他讓我跟妳一起去學校上課。」
  
「嗯。」我的嘴彎起一道小小的弧線。
  
我們開始一起去上學,剛開始不是坐蘇爸爸的車就是坐我爸的車。有了「學伴」之後我的膽子大起來,開始要求父親不要再載我上學,而是答應我跟維哲一起坐公車到學校去。
  
「妳確定妳要跟維哲一起坐車上學?萬一迷路了怎麼辦?」爸爸問我。
  
「不會啦爸,從家裡到學校的路你已經載我走了五年了,我十一歲了耶,早就認得路了,而且還有維哲可以陪我啊。」
  
「知道公車怎麼搭嗎?」
  
「知道,坐一趟公車就可以到學校了,不用轉車很方便。」
  
「那好吧,就讓妳跟維哲一起搭車去學校,可是有個條件。」
  
「什麼條件?」
  
「下了課就要馬上回家,不能在外面逗留,妳還要練琴。」
  
「好。」我就這樣跟爸爸達成了「協議」。

  
爸爸答應我跟維哲一起搭公車上下課,這件事也得到蘇爸爸的同意,從此我從受保護的小公主生活中得到部份解脫。我開始帶維哲熟悉家附近的環境,我們似乎都對這種能夠脫離父母掌控而「獨立」去學校上課、放學的事情感到新鮮,雖然答應爸爸下課後絕不在外逗留,但偶爾還是會到小學附近的書店逛逛,我喜歡看書店裡的紙娃娃、絨毛布偶或是漂亮夢幻小少女的粉紅色鉛筆盒,也很喜歡看少女漫畫;維哲則除了翻閱各種版本的參考書外還對書店裡所賣的小模型汽車很感興趣。或有時我們也會一起去學校旁邊的飲料吧喝飲料、吃完冰才坐車回家。

  
記不清從什麼時候開始,我總會在房間的窗台上往窗外看,看樓下維哲騎著單車在小巷子裡繞來繞去。由於我到了小五還不會騎單車,所以就很羡慕他能騎著小車悠哉的繞來轉去。他喜歡在星期天早上,太陽還沒出來的時候就騎車,那段日子除了每個假日早晨練習拉大提琴之外,我最喜歡的就是趴在窗台上看他騎單車,數著他到底要騎多少圈,能騎多遠,甚至幻想他騎到家附近的小公園摘了滿籃的花騎回來,在窗台底下大聲喊我、揮手跟我打招呼,然後說花要全都送給我的小少女夢幻情節。

  
有一天,大提琴還沒練完,我終於下定決心跑到樓下,打算正式終結這段「趴在窗台上數單車騎多少圈」的日子,攔下正騎車折回來的維哲。

  
「欸,維哲,維哲──」我喊著從遠處騎車回來的他。
  
他緩下速度、煞車,停了下來。「什麼事?」
  
「你可不可以教我騎腳踏車?」
  
他不可置信的看著我,「妳不會騎嗎?」
  
我一臉沮喪,「對啊,我不會騎,因為妹妹還很小,也沒有其他人可以教我。」
  
「妳很想學嗎?剛開始可能會一直跌倒喔。」
  
「沒關係。」
  
他搔搔頭想了一下,下了決定。「好吧,那妳坐到前座來。」
  
我滿心歡喜,攀上單車前座。「哇,好高喔!」
  
「不要怕,我在後面扶著妳,騎車就是要這樣學的。」
  
我點頭,坐上前座。他使勁兒在車後座扶著不讓單車倒下。
  
「妳開始踏腳踏板,車子就會往前走。試試看。」
  
我乖乖的聽他吩咐,用力踩著腳踏板,單車果真往前走了,可是卻歪歪斜斜的。我心裡一怕,踩了幾步就跳下車來。
  
「妳怎麼跳下來了?」
  
「好恐怖喔,好像快跌倒了。」
  
「妳這樣就練不會了喔,一開始都是這樣,因為不會騎,還沒學會平衡所以車子才會歪歪斜斜的,妳只要常練習,抓到平衡的感覺,久了就會騎的。」
  
「真的嗎?」
  
「是啊,我以前就是這樣學會的。加油,妳那麼聰明一定可以學會的。」
  
我點頭,深吸了口氣勇敢的再坐上單車前座。

  
我坐在單車上,維哲在後面扶著車子不讓我倒下,雖然他的力氣有時還是敵不過我即將跌倒的「重力」而使我摔了很多次,可我還是咬緊牙關不肯放棄,一心想學會騎單車,好能享受騎車的快感還有愜意賞景的車上風光。

  
由於爸媽很重視我在學校的功課跟練琴的事,所以除了讓我讀些歷史、文學或勵志方面的課外讀物,少女漫畫幾乎不讓我看、紙娃娃也不准我玩,我的生活除了功課跟練琴外根本不被允許做其他事,學騎單車這種事就更不用提了。維哲教我騎單車時,為了怕被爸媽發現,就特地到離家不遠的另一條小巷子裡學。學騎車難免跌倒,雖然摔傷的傷口很疼,但我都儘量穿著及膝的裙子蓋住它,以免不小心被爸媽看到了又要挨罵,耳朵又得長繭。

  
皇天不負苦心人,在不知摔了多少回之後,我終於學會騎車了,雖然偶爾還是會因重心不穩、平衡感不好而撞到牆壁或垃圾桶,或是不小心撞到隔壁鄰居家的狗,疼得牠哇哇狗叫而惹來維哲在一旁哈哈大笑。

  
為了達謝維哲我邀他到家裡,打算拉琴給他聽。我將邀請維哲的事情告訴爸媽,不過隱瞞了學騎單車的事情,只告訴他們維哲想來聽我拉琴。爸媽向來對我的琴藝感到驕傲,有人肯聽我拉琴他們高興都來不及了,根本就不會說「不」,雖然來聽我拉琴的是一個鄰居家的小男孩。

  
維哲來的那天,媽媽準備了很多小點心跟飲料招待他,我們到我練琴的琴房,我拉大提琴給他聽,他似乎對這四根琴弦的龐然大物感到好奇與興趣,不斷問我一些有的沒的,我則跟他說明右手運弓、左手按絃等技巧。記得那天我所拉的曲子是羅西尼的羅曼史組曲。

  
我跟維哲一起上學下課,一起逛書店跟學騎單車的小密秘很快就被其他同學知道了,同學們都把我們看成是「一對」的。小學生就是這樣,對於大人世界裡所謂的「愛情」其實很懵懂,不過卻對老膩在一起幾乎同進同出的男生女生大驚小怪,然後學著大人說些「戀愛了」或是「男生愛女生」之類的話,再不然就會說:
  
「吼──,蘇維哲愛景如歆。」或是:
  
「蘇維哲跟景如歆長大就要結婚了……」接著一群小男生在一旁,嘴裡「登、登、登、登」的哼起結婚進行曲,搞得被配成對兒的小男生小女生羞紅了臉。大家似乎把「取笑同學」當是樂子一樣,下課或放學後最好玩的就是這件事。

  
那時候年紀還小,對於同學們的「配對」我跟維哲都極力反駁,說那是因為住隔壁的緣故才會一起上學下課、一起坐公車回家,才不是他們所說的什麼男生愛女生。年幼的我們似乎都將男生愛女生當成是件噁心又極不光彩的事,其實我跟維哲彼此都不討厭對方,不過就算我們真的一起上放學,假日玩在一起,還是會極力「撇清關係」,但又很習慣彼此的存在。

  
很多感情,其實就是在近水樓台跟習慣成自然之下慢慢累積起來的。我與維哲也不例外。

 

( 創作連載小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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