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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25 21:13:13瀏覽2726|回應5|推薦20 | |
上週看了一個電視談話性節目,聊到「小媽媽」的話題,上電視受訪的女孩幾乎都不超過二十歲,而且全在高中時期就結婚生子。主持人訪問其中一位小媽媽,問她為什麼這麼早就結婚,女孩回答「奉子成婚」,且其實在結婚之前就已經拿掉過三個孩子。主持人反問為什麼要拿掉這麼多次小孩,到了第四個孩子才決定結婚並且生下來?女孩說因為「經濟因素」所以之前的孩子才沒有生下來。主持人又反問,那為什麼不做保護措失?女孩說因為跟男朋友親愛的時候帶套子很不舒服……(我不知道她所謂的「不舒服」是指帶套子做愛隔靴搔癢不夠爽,還是會有異物感而感到疼痛或不適?那種東西薄到幾乎感覺不到,會有異物感嗎?) 我們的法律規定男孩需滿十八歲,女孩需滿十六歲才能結婚,所以這些小爸爸、小媽媽高興想結婚誰也管不著,但是十六至十八歲尚在求學階段,這年紀的年輕人其實都還只是「大孩子」而已,結了婚真有能力可以負擔家庭、生兒育女嗎?他們的經濟能力、育兒能力跟處理事情應對進退的能力及格嗎? 男女孩從中學時期就開始進入青春期,對異性充滿好奇;對愛情也充滿幻想,要談戀愛無所謂,如果忍不住想偷嚐禁果那也是兩個人的事,重點是這些孩子懂得保護自己嗎? 文章一開頭所舉的那個年輕小媽媽的例子值得深思。兩性之間男歡女愛很正常,任何人也管不著,但如果因性愛時的保護措失令人「不舒服」就完全放棄,事後不慎有了孩子才選擇婚姻,這樣的人生一定會比較幸福嗎?科技先進,醫學進步,避孕的方法各有巧妙不同, 任 君選擇,舉凡男/女性保險套、口服避孕藥、避孕貼片、子宮避孕器(當然,這個方法是比較不適合學生使用,不但不方便而且需要花錢至醫院裝置),甚至是女性安全期的計算都是可供選擇的方法,只貪圖一時歡愉,懷孕卻因經濟因素無法結婚而一直拿掉孩子對女性的身體尤其損害,這種做法並不是「愛」的最佳表現,卻很有可能會拖垮身體底子而造成日後不孕,或在步入中年之後嚐到苦果。 其實做任何事情都沒有硬性規定幾歲之後才可以做,然而一旦做了就必需自己負責。如果你(妳)是個肩膀不夠厚,還無法擔負起責任的人,那麼在做這些事情的時候是不是要三思?千萬別做了之後無法收拾,孩子出生之後養不起才要父母親來收拾爛攤子,那不但對不起父母,更連累無辜的孩子來到人世間承受痛苦。 在那個談話性節目裡,主持人跟來賓竟然說這個小媽媽「很偉大」,我在這裡要嚴正譴責主持人跟來賓的這句話,這種行為並不偉大,而是愚蠢跟自私,並不值得鼓勵。做電視節目的製作人、主持人跟藝人來賓,你們是許多年輕人矚目的焦點,說話應該要擔負起一定的責任,或許說那些話只是為了節目效果,但請別只單為節目「效果」而說話不經大腦。 年輕朋友,你們要做愛可以,請記得保護自己。你們要戀愛也可以,但請不要在你自己還是個「孩子」的時候就選擇婚姻。你的人生還有很多可能性,千萬不要在最年輕的時候就鬧出「人命」選擇了「孩子」跟「婚姻」,除非你有足夠的成熟度、智慧跟經濟能力,或「歡喜做;甘願受」,自己一肩承擔,否則生孩子跟結婚這種事情千萬不要輕易嚐試,免得為這個社會帶來更多社會問題。 以上是我個人的想法,供大家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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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男女話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