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口中所說的「愛」,到底是自私還是出於真心為對方好?這個問題,總是糾纏著無數的男男女女,且因立場與角度的不同而有迥異的解讀。
Crystella是個溫順的女孩,對情人的照料關心無微不至,她與情人同住在一個屋簷下,天天為情人洗衣灑掃、做飯煮菜。她耽心情人是不是穿得暖,有沒有吃飽,每天的工作順不順利。她以為兩個人住在一起就已經是「一體」了,任何事情都可以代替對方做主,所以她會習慣性的替情人整理一些過期不要的衣服褲子,還會幫他收拾電腦桌,定期清掉一些不要的紙張筆計本。她覺得自己做得非常好,應該是個百分百的女朋友才對。可是有一天,情人終於忍不住對她發了頓脾氣,無情指責的語氣對她說: 「為什麼妳不問我就私自丟掉我的衣服跟褲子?」 「我想說那些衣服褲子你都很少穿,而且也舊了。我有幫你買新的啊?」 「那些衣服是我的,就算舊了破了要丟掉也是由我自己來丟,妳為什麼老是要自做主張丟我的東西?還有,妳買的那些衣服我根本就不喜歡。」 「你、你生氣了嗎?我──」 「我當然生氣,妳不只丟掉我的衣服還丟掉我的筆記本,妳知不知道我有些重要的資料都記在那上面?」 「對不起,我以為……」 「不要說對不起,我只拜託妳可不可以不要把我當小孩?」 「會替你整理衣服、桌子丟掉那些東西也是想說你工作忙都沒有時間整理。難道我對你好也錯了嗎?會對你好也是因為愛你啊。」 「愛我就可以擅作主張處理我的東西嗎?與其對我好,倒不如遵重我的感覺,給我一點生活上的彈性跟自由。可以嗎?」
因為「愛」而替對方做足每件事情的人,在這起爭吵事件上反而受到了傷害。人若只一昧以自己的認知去做吃力不討好的事,那麼最後受到了傷害也是自找的。很多時候我們都會「以愛之名行私之事」,一旦如此最後受到了傷害還會覺得自己很委屈。反過來想,你對生活的態度並不一定代表對方也是如此,不妨在共同生活的空間裡給彼此多一點呼吸跟行事上的自由,不要事事都拿「愛」當藉口,拿「愛」字當藉口當久了,有一天也會令對方感到煩膩與厭倦的。每個人的感覺,都必需受到對方的遵重跟允許,而不是以「愛」來忽略或忽視對方的任何感受。
愛與私之間,你我要學習的功課還很多。為對方做任何事情之前,就請先站在對方的立場多想兩分鐘再做。這兩分鐘可能可以扭轉原本的不愉快而令兩者相安無事。
PS.本文僅供參考,我寫的只是「較大公約數」的情況。插圖為禾馬文化羅曼史作者唐瑄的新書封面,若介意成為文字配圖請告知,筆者將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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