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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話題】分手,有時是種救贖
2008/01/22 01:49:17瀏覽2920|回應3|推薦19

  分手了,失戀了!人們一旦失戀就會將自己藏起來,不吃不喝只流淚;或者放肆墮落,以酒精麻痺自己。有時我們總恨:「愛情容易;遺忘太難」。失戀就像是一種病,它會有症狀,但有天總會好起來。分手,有時真的是救贖愛情一種最好的方法,它會讓愛情永遠停留在最美之處。年紀愈大,愈覺得這真是一點也沒錯。

  
最近在電視上看到楊巧寧(毛毛)與康康分手的消息。毛毛在「今晚哪裡有問題」與「康熙來了」節目中談到康康主動提分手的事情,哭得梨花帶淚,令人心疼。老實說,他們之間是因為什麼問題分手我並不清楚,就毛毛單方面的說法是康康覺得她的想法太小孩了,他必需不斷的「教育她」,這讓他感到相當疲累!最後終於無法再繼續下去,只好說再見。

  
其實愛情是兩人之間的事,外人很難置喙些什麼,更何況又是明星的戀情,媒體跟單方面呈現出來的訊息太少,也不夠客觀。不過基於女人的立場,我倒是很同情毛毛的情形,因為康康好像只透過媒體單方面說分手,卻沒有兩人坐下來好好談談。說真的,若我是毛毛,也實在很難接受這種沒有面對面說清楚,只透過書信、朋友,或媒體傳遞分手訊息的方式分手。或許康康當下的心情與思緒非常紊亂,必需花點時間來整理他的情緒毛球。這無妨,但即便兩人情已逝,已無法再繼續下去,也要好好說聲再見,將來也可以是朋友。這不是更好嗎?

  
分手是令人傷心難過的,但如果兩個人在一起,流淚比歡笑多,問題比幸福多,那何苦還要浪費彼此的精神與時間,來強求一份難圓的愛情呢?世上的人那麼多,與自己投契合適的一定不只一個人,讓「分手」救贖兩人間的愛情,再各自去尋找生命中最適合自己的真命天子(天女),遠勝過在一起卻天天爭吵,天天不開心。試想這樣勉強得來的愛情,苦苦支撐,若撐不下去的時候,還不是得分離收場?這樣收場的愛情豈不是更令人難堪,甚至連往日情懷也盪然無存。

  
分手是一門難學的藝術跟學問。如果有天我們都必需面臨分手的命運時,就請靜下心來好好想想,平靜理性的分手,好能為愛情留下一個不致於尷尬的面貌。

 

 

 

 

 

 

 

 

   

( 心情隨筆愛戀物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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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elenashyu&aid=1557558
 引用者清單(1)  
2008/06/24 09:16 【0427246 的網誌】 無奈的拒絕 對同一個人拒絕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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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奈啊
2008/06/24 09:09

若是對他一點兒都沒感覺  拒絕是很容易的

我結婚時  同事只有他沒來 而且開朗的他  面對我時顯得很憂鬱  雖然工作上 還是好夥伴  所以第二次拒絕之後 也為了他 我不得不換工作  也讓自己遠離試誘

他工作上很有成就  投懷送抱的女生 鐵定排很長  第一次拒絕時 他不解的問到 難道我的條件不如你的未婚夫嗎 我答道  愛情不是看條件的 他只是公務員比不上你是留美的MBA  凡事總有先來後到的順序 我既然訂婚了且婚期也定  就表明我要嫁給他 即使碰到更好更棒的對象 我也沒權利選擇啊  我重視承諾 這也是你喜歡我的主因吧 他點點頭 

如今他也有50歲了 仍舊單身 對我仍有眷戀  這種見面喝咖啡  是鐵定會有火花的 能不悍然拒絕嗎

徐磊瑄(selenashyu) 於 2008-06-24 15:40 回覆:
嗯,凡事都有先來好到,既先有承諾就得遵守,
否則更好條件的人多得是,那怎麼可能看得完、愛得完?
這就是感性之中有理性,
如果人只光有感性沒有理性,很多事情會一團亂,
不但傷己也傷人。
我很佩服nanalu 的理性攔住了衝動的感性。
現在的年輕人,大多都放縱自己感性的一面,
也因之感情狀態總是錯縱複雜。

至於面對認識多年的男性友人至此時還單身,
你的悍然拒絕看似無情,其實才是有情的表現。
我所謂的「有情」是指妳懂得用這樣的方式來保護自己也保護他。
試想,如果沒有「悍然拒絕」,有了火花之後會傷害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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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還真是學問啊
2008/06/23 09:24

拒絕也是學問

同一個人 我拒絕3次

第一次 我剛新進公司約二個月 他表示想追我 當時我已經訂婚了 即將結婚  理所當然就拒絕

第二次  婚後一年 在公司加班  他說 妳和你的先生婚姻有問題  到不如離婚  我娶妳 我淡淡的說 謝謝厚愛 我既嫁給他了  這是我的選擇 我會努力調適婚姻生活

第三次 婚後18年  忽然接到他的電話  想見個面吃個飯敘舊  我楞住說  若你已婚 當然歡迎二個家一起見見面  如今你還單身 見我作什麼呢 他說很想念我  忘不了我 ... 我悍然拒絕

徐磊瑄(selenashyu) 於 2008-06-23 20:31 回覆:
nanalu 說得好,拒絕確實也是門學問。
被自己所喜歡的人愛上是件幸福的事,
被自己不喜歡或沒感覺的人愛上,又拒絕不掉的話就會很麻煩。
既要拒絕得立場堅絕,又要拒絕到態度委婉讓對方知難而退還真不容易。
nanalu 遇到這樣的事還真是難以處理,
不過我贊同妳最後的「悍然拒絕」,
如果拒絕的態度太模稜兩可,
彷彿像是給對方留下聯想空間似的,到最後傷得還是對方。
嗯,妳做得很好喔。

植物(晴晴--好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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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之有理
2008/01/22 21:49

嗯!你說得很有道理!

愛情不能讓彼此更快樂,這種愛情還是不要比較好-幹嘛自找苦吃?

徐磊瑄(selenashyu) 於 2008-01-23 00:42 回覆:

嗨,植物你好。

其實寫這篇文章是有感而發。
因為親眼目睹身邊的親人,因為愛情已無法繼續,
卻因捨不得往日情懷而無法放手,
到最後兩人還是撕破臉......

當然,要放手確實很難,
總要到了那當口才知道該如何放手。
我相信每個人,都是在失敗經驗當中學習很多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