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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指南】被退稿而感到難過嗎?別難過,因為連資深文字工作人也會被退稿
2019/09/05 21:06:35瀏覽2250|回應2|推薦17

Sub:被退稿而感到難過嗎?別難過,因為連資深文字工作人也會被退稿

在臺灣,30-40年前的出版業是非常蓬勃發展的,隨著科技的進步,生活方式的逐漸改變,電腦、手機、網路的發達,聲光影剌激的遊戲興盛,因此紙本書的出版銷售已不若昔日風光。舉「羅曼史」與「校園小說」為例,當年出版與銷售可謂盛況,然而出版社大多的錄取作品,都有很「固執的方向」與「劇情公式」的堅持,如若超出出版社所期望的故事情節範圍,那麼,即使再精彩優秀的作品,也難以入編輯的眼。當然,會如此執著是為要維持銷量,即便日後讀者始有諸多故事皆千篇一律之感,但至少,這樣的故事範圍是一種安全保障,亦即至少讀者是可以接受的。但也因為臺灣出版社如此作法(甚至連戲劇圈偶像劇也是),有點把出路給堵死了,反噬到出版業本身,因為日久以來的慣性操作,出版社也變不出其他花招或是新把戲,卻又不敢輕易地徜開大門接受範圍以外的作品,因為擔心讀者不接受的話則會慘賠(關於這部份,個人覺得中國大陸能夠接受的範圍大多了,但有一些禁忌題材仍是不可輕易碰觸的,如此,則較不易有麻煩)。如此惡性循環下,時移至今,出版與戲劇,因科技趨進的影響、經濟、政策等因素,前景變得雪上加霜更為嚴峻了,卻又不得不硬著頭皮繼續地往前走。

讀者們所閱讀的書,你認為是你自己所選擇的嗎?其實不完全。在讀者選擇出版讀物之先,出版社編輯已先篩過一輪了,那就是審稿或者是邀稿階段。而一名編輯的文學底蘊程度,素質好壞,會直接影響其所篩選的出版品。並且,出版社不做慈善,一旦作者完成稿件投稿,那麼這稿件就成為了一個商品;能夠賺錢的商品,出版社才有可能投資出版。但是,又有幾個編輯能夠真正地「慧眼識英雄」?當年,《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作者九把刀、《哈利波特》作者J.K羅琳,《暮光之城》作者史蒂芬妮‧梅爾,《步步驚心》作者桐華,這些如今知名的作品與作家,當年甫出頭時亦是乏人問津,稿件遭退連連。是以,一名作者或一部作品要成功,除了作者「本身亮點」(學歷/經(資)歷/比賽獲獎/特殊閱歷)、「天分才華」、「個人努力」、「作品品質」以外,「魅俗讀者」、「對的時間」、「對的地點」、「識英雄的伯樂」、「可發輝的舞臺」,甚至連「行銷策略」,這些成功要素缺一不可。而身為作者,你能掌握的除了個人亮點、努力與作品品質以外,其他因素無一是掌握在你手裡的,甚至包含你的天分才華,這還得視上帝是否願意眷顧恩賜予你。上述各項若能一一到位,那麼你要成功,便是指日可待的了,這些我會統稱為神秘的「機運」。

 如若,你時常被退稿,那麼不妨思考上述我所提及的部份,去檢視一下自己。但是要安慰各位的是,即便我本人是文學背景出身,有過十幾年商業文學與電視劇本寫作的經歷,以目前出版嚴峻的環境而言,出版社編輯還是退我的稿件。底下,即是前不久我的老東家尖端出版所給的一個退稿回覆(我給的稿件是大眾商業文學獎的入圍作品)。這位陳X燕主編,我實在很想知道她究竟是哪個大學哪個科系畢業的,且除了做青少年讀物以外,到底她還做過什麼書,有過怎樣的人生閱歷。文友們若有興趣,還請自行參考閱讀底下的回應文。

 

編輯建議1.      行文模式略為重複,會把一件事換句話說,或者把動作分解寫出來,建議更簡潔,減少流水帳式的描寫,轉而加深內心的衝突。

「瞬間」,旭熹與嫣然「錯身而過」,接著像定格一樣。

「霎那間」他「驚覺」了什麼,「轉身」回眸,「驚鴻」一瞥……(中略)……與他擦肩而過

(之後恕刪)

 A:先說明編輯所舉的,我小說中的句子。

「瞬間」(指男女主角相遇的當下),旭熹與嫣然「錯身而過」(男女主角相遇時是錯身而過的),接著像定格一樣。(整個就是電視劇式的畫面描寫)

「霎那間」(是男主角單方面)他「驚覺」(男主角忽然的查覺了什麼,以劇本寫作而言,這裡他必須做表情)了什麼,「轉身」回眸,「驚鴻」一瞥(男主角必須做一個驚瞥一眼的動作)……(中略)……與他擦肩而過(男主角與女主角擦肩)。(整個連貫起來,就是一直在強調兩人偶遇擦肩而過的「畫面」,是重覆的畫面,因為他們已經分離很久了,卻在臺北街頭偶遇。要說是一種畫面氛圍的塑造,也行)

我如此寫作,是有點類電視劇本的寫法,因已寫了十五年的電視劇本,劇本作法對我會有一些影響。另外,一般劇本作法,有時會有「蒙太奇」畫面剪輯連接,意即所有分割不相關的動作「畫面」,串連在一起即會產生新意義。如果是細膩動作畫面串連在一起,亦無不可。只是時下青少年讀者可能閱讀習慣甚或是程度不夠,可能無法接受。

一般所謂「流水帳」寫法,指的是「情節」而非細膩的動作。我文本裡是非常細膩地交代人物動作,之所以如是作法自是有我的道理,因為要表現的是女主角即便是一個細微動作,心都是極為糾葛刺痛而顫抖的。

 

編輯建議2.      愛情小說應該強調主角人格魅力(或者高富帥),但男主角吸引人的點沒有在前面寫出,切入太晚,讀者會沒有耐心理解他的魅力足以讓姊妹鬩牆、讓妹妹不惜說謊裝成姊姊。

A:妳所謂男主角人格魅力(高富帥),又或者是提前章節將男主角寫進故事的作法,過多囿限於羅曼史劇情的窠臼。我的小說文本,是以女主人公董嫣然為主,男主人公根本就是配角而已。這種以女主人公為主而男主人公為配角的寫法非我自創,散見許多名著作品,好比:露西蒙哥瑪麗的《清秀佳人》、珍韋伯斯特的書信體小說《長腿叔叔》、2009年改編自雨果《悲慘世界》的卡通動漫《悲慘世界_珂賽特》,甚至是明代湯顯祖經典崑劇劇本《牡丹亭》亦如是,且《牡》劇極富濃厚之女性主義色彩。

 

編輯建議3.      時間線與心境轉折的處理可以更細緻,男女主角近乎5年沒聯絡,男生對她一無所知,卻表現得對方好像只是離開5天,待女方態度有點一廂情願。在交往情況下連對方死了都不曉得,難以說服人其中的深情。

 A:會提出(3)這個意見,令我相當錯愕。在我的文本中,早已有了答案。如果是從小到大一起長大的青梅竹馬,即使分開五年也不會有太多隔閡,因為彼此的交情、瞭解都是足夠的。舉我個人的例子,我與青梅竹馬多年未見,再聯絡時會一直提及兒時回憶,不會有任何隔閡。另一個例子,我與相交多年卻未曾謀面的網友見面,不僅沒有隔閡反倒聊得十分開心。所以,這是妳個人的性格或者是生命經驗所造成的思維,不是所有人皆如是。

另外,女主角的姐姐已死亡,死人不會說話,人都死了男主角要怎麼知道她死了?因為當時男主角大四即將畢業考,畢業後又緊接著服兵役兩年,請問要如何得知董嫣然姐姐已逝的真相?更何況董家非常刻意地隱瞞姐姐已死的實情,董家搬家,董嫣然更因此逃到了美國,如此刻意隱瞞的狀態下,男主角如何得知?從頭到尾,我筆下的男主角一直覺得事有蹊蹺,覺得董嫣然反應很不尋常,這就說明了他早有質疑,只是女方刻意隱瞞。

 

以上意見再請參考,盼能對您有些微幫助,謝謝。

A:我與尖端合作,始於2010年,當年投稿,當時的總編輯離職在即,但他非常nice地將我稿件轉交予當時的副總編輯,她非常有效率地審完我的稿件,回覆我根本毋需修改。我與尖端合作過2本原創小說、2本戲劇改編小說,僅有1本小說因女主角性格反應趨於沉重抑鬰,是以當時的何姓編輯要我修改得正向一點。因過去與尖端合作非常愉快,編輯部對於投稿審稿一事的迅速貼心,一度令我以為是有特別的SOP,因此對於尖端有著一份特別信任。

我和很多出版社編輯合作過,知編輯業務量非常繁重,所以說如果尖端這邊沒有人力可以審稿,那麼很抱歉我的投稿帶給妳負擔。讀完審稿意見,我個人感覺上主編只是為了「完成審稿動作所給予的一個交代」,小說文本似乎是沒有細看,可能也沒有時間讀完。如果說,出版環境不佳的緣故致使出書趨於保守,我可以接受,對於審稿回應建議編輯部可以官方說法告知作者即可(EX:市場接受度/出版社出書方向/編輯不喜歡這本作品),畢竟買賣不成仁義在,而不是輕易草率地給予一些「不對」或是「不適合」的修改意見。我想即便我修完了,編輯部也不肯出吧。再者,我從大學一直到研究所,所念的是文學與創作相關系所,加上十幾年的商業小說/劇本創作出書,有一定文學底蘊、涵養,給我不對或不適合的修改意見,於我無助卻反讓我覺得不被尊重。我的偏執或許只是不希望妳誤解我的文本。總之,意圖謬見與感悟謬見皆無所錯,只能說是編輯長期做青少年讀物的慣性期待視閾(思想僵化),未與我的文本產生視閾融合。以上我的回應沒有任何惡意,只是昔日我信任的出版社給予如是草率回覆,我有點無法適應,因此若有得罪望請海涵。我個人認為編輯的文學素養絕對比讀者要高好幾個層次,又是我信任的出版社,是以才會來信聊這些事情。落落長的信件,若有叨擾之處尚祈見諒。祝編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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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r Norton 魯賓遜,救命!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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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 創意興隆
2019/09/28 23:01

大欣賞您直率積極、創作不輟。在寫作發表的職程上,您已飛上半天,太多人仍在地表爬行,所以您有其高度和經驗來校正小編。在 blog 上分說您與小編的析理,有趣高格。

您快取代瓊瑤、席暮容吧,我為擂鼓。

徐磊瑄(selenashyu) 於 2019-09-29 03:01 回覆:
啊啊哈哈哈,不敢不敢,哪能超越瓊瑤、席慕容等前輩呢。
其實這一行,如同我文中所述,除了自身堅持與努力以外,還得看上帝給不給好機運。
反正,就做我能做該做的,儘可能把握到手的機會。至於其他的,就交給上帝囉。

Sir Norton 魯賓遜,救命!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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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我大笑
2019/09/28 06:25
沒有人從小立志當小編書評的,您大小姐且饒赦她吧。
徐磊瑄(selenashyu) 於 2019-09-28 19:13 回覆:

好,就饒過她。

作者要的,其實真的不多,就是一份最基本的尊重。
如果有了尊重,即便最後沒能達成合作狀態,那也不打緊。
但是,功利主義社會的現今,很多機構或單位的工作人員,
只能將時間與心力貢獻給能夠為他們的單位帶來大量財富的人。
顯然,並非暢銷作家的我,並不是編輯們所會抱大腿討好的對象。

要怨,只能怨自己不夠有名氣,不能為人家帶來財富。
我們的社會就是如此,畢竟人家的時間精力都是有限的,
我能理解,其實習慣了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