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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寫給C的信(五十一之二)
2010/09/17 00:33:16瀏覽177|回應0|推薦3
(請接五十一之一)

什麼方法呢?

他說,他和老婆的財產是以民主平等的方式在運用的...
他們在婚前就擬定相關守則~~賺錢多的人每月收入的百分之六十須拿出來做公款,賺錢少的人則拿出百出之四十,剩下的就是各自的私房錢,另一個人不能干涉私房錢的用途...
如此夫妻兩人都有自己可任意運用的錢,但是共組的家庭也有公款可使用...
這筆公款是用在兩人的共有事物上,比如:房子.車子.孩子的教育基金.三餐等...
早年他老婆賺的錢比他多,他老婆收入的百分之六十就必須拿出來充公...
後來他拍包青天大紅,就換他要交出百分之六十...

我真的覺得這樣的分配是很合理平等的,因為家不是老公的也不是老婆一個人的,而是兩人共有的...
既然如此,收入與支出也要兩人共同分擔才是合理的...
尤其是兩人都有工作,又不是只有一人有工作...

我也很少看蘋果日報,家裡有是因為我媽想到就會買,她喜歡看的理由是圖片大.字大,她可以看得很清楚...
我是等她看完後才隨手翻翻,剛好看到有徵文活動也因為對那個題目有靈感就參加了,也沒想到會得名...

要我保重?
你也是...
雲林比台南冷哦...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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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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