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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27 13:43:07瀏覽429|回應2|推薦12 | |
讀 576 作品「守衛」後記錄 7, 8年前, 大約45歲的我,幾年沒有工作,去威京保全應徵警衛,到台北市東興街12號試做,組長交代要看好大門口車位不給別人停車,當小沈座車來到時要開車門迎接,大學畢業的系統分析師做這個工作沒辦法忍受,當場果斷回絕。再被介紹去大樓當總幹事,前一任總幹事當天被要求辦交接,我感覺搶人飯碗,以後要為住戶們服務溝通並收管理費,樓下住戶有分離式冷氣裝置越界問題不知如何解決,下午即打道回府。 還好後來考上了一個基層公職,不然真不知如何繼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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