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律師的協助,
就去請教服務性的法律諮詢,摸索著進行訴訟。
有些學校由法律系學生組成的法律諮詢,每週固定一次,
小柘漸漸成了常客。
發現原來那裡有許多人都是拖著未完結,或不肯完結的訴訟在苟延殘喘,
五年、十年、甚至二十年的都大有人在,
又是一社會弱勢者掙扎的群相。
學生的法律諮詢,老師有時會來巡場,適時輔導。
有一次,有位老師巡到小柘這組,得知是醫糾問題,就問病逝的原因。
小柘說:敗血症,三天就過世,
但敗血症不是心肌梗塞,不應會突發死亡。
那老師十分同意,馬上重覆小柘的話,隨機教導學生。
學生的諮詢團隊,每週由不同的同學組成,
所以去諮詢的民眾很少遇到相同的學生,像這樣不連續的諮詢,通常只能作作參考。
但小柘或一些其他的諮詢民眾,
就只能依賴這些零碎的法律常識,投身在竉大高深複雜的司法訴訟體系中,
如何抗衡?
但就這樣微薄的支援也是好景不常。
漸漸地,小柘發現,當被隨機被分派到一個諮詢小組後,
不久就有一個新的學生插進來,
有時站在後面,
有時擠在座位中,找機會和組員竊語。
有時甚至直接把案子接過來,再三言二語把小柘打發走。
小柘走了,那人也走了。
小柘停了好一陣子沒有去,隔了近一年再去,又發同樣的狀況,
不禁問道:為什麼我常遇到有新的同學臨時加進來?
有人為其掩飾,有人竊笑。
小柘講述國稅局與國有產財局非法接管有繼承人遺產的事情。
有的學生聽了很生氣,但也有說風涼話的。
最後,那位老師出面了,
先是臉色沉沉的站在旁邊,
然後直接告訴小柘:
你這個案子在國稅局向法院聲請遺產管理人時,就轉為民事了,公法關係已經中斷,
你若提上訴,一定馬上被駁回。
許多學生跟著附和,
還有一個大放厥詞:
他(指小柘)就是要人家認錯。
啊?
訴訟不是憲法賦予人民的基本權利嗎?
公務單位非法接收人民的財產,
人民提出異議,反而變成「就是要人家認錯」?
所以,受損的人民錯了?
這是什麼法律觀念?是老師教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