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勞工保險局101年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開辦了
2011/12/15 09:37:18瀏覽114|回應0|推薦0

      勞工保險局101年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開辦了

一、申請銀行:土地銀行全國各分行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

二、申請期間:100年12月23日(星期五)至101年1月6日(星期五)止。

(一)臨櫃:每上班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星期六、星期日不受理。

(二)網路:100年12月23日(星期五)0時起至101年1月6日(星期五)24

           時止。

(三)郵遞:以郵戳為憑。

二、申請資格:被保險人同時符合下列各款條件者,得申請本貸款。

(一)生活困難需要紓困者。

(二)參加勞工保險年資滿15年(計算至101年1月6日止)且正在加保中者。

(三)無欠繳勞工保險費者。

(四)未借貸本貸款者,或曾借貸已繳清貸款本金及利息者。

注意:

1.已請領老年給付、終身無工作能力之失能給付或向其所屬機關請領勞工保

   險補償金者,不得申請。

2.申辦本項貸款無需繳交任何費用;每人限申請1次,重複申請者不予受理。

三、申請方式:(請擇一辦理)

(一)臨櫃:被保險人填妥申請書並備齊第四項應檢附文件,親自向土地

銀行全國各分行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提出申請。但因傷病診療期間無法親

自辦理者,應提出委託書、醫療機構出具之相關證明文件、戶口名簿(或

其他足資證明被保險人與受託人親屬關係之證明文件)與受託人身分證正

本及正、背面影本1份(正本驗後發還)委託親屬辦理。

(二)網路:點選土地銀行入口網站(http://www.landbank.com.tw)/101

年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申請,依序填妥申請資料並列印申請書,

受理後以Email回傳受理成功訊息,俟核定通過後再備齊第四項應檢附文

件,親自到原申請之分行或金融機構辦理簽約對保及撥款手續。

(三)郵遞:被保險人填妥申請書,並檢附身分證影本,以掛號郵寄至土

地銀行全國各分行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地址請至該行網站查詢),俟核

定通過後再備齊第四項應檢附文件,親自到原申請之分行或金融機構辦理

簽約對保及撥款手續。

四、應檢附文件:

(一)掛號回郵信封(填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並貼足郵票)。

(二)被保險人印章。

(三)未在土地銀行開立存款帳戶者,請攜帶身分證正本及正、背面影本

2份,以及健保卡(或駕照)正本及正、背面影本1份。

已在土地銀行開立存款帳戶者,請攜帶存摺及身分證正本及正、背面影本

1份。

五、貸款額度:

(一)本貸款總額度新臺幣200億元為原則。

(二)每人最高貸款金額新臺幣10萬元。

六、貸款利率:自撥款日起為年息1.53%,嗣後由勞工保險局報勞委會於

每年1月及7月第1個營業日,按勞工保險基金定存平均年利率加計代辦銀

行手續費率公告調整,並自調整日起按調整後之年利率計算。

七、還款方式:貸款期間3年,前6個月按月付息不還本,自第7個月起按月

平均攤還本息。如借款10萬元,按目前利率前6個月每月需繳利息128元,

自第7個月開始每月繳本息3,400元。


敬告:

1.請按期正常還款,以免扣減未來請領之保險給付;並多利用網路申請方

式辦理。

2.申請人對本貸款如有疑問,請直接向經辦機構洽詢,不要委託他人代辦,

以防錢財詐騙。

3.本貸款直接撥入被保險人帳戶,不會要求以操作提款機辦理,請勿輕信

詐騙技倆。
 

洽詢電話:

土地銀行客服專線(02)2314-6633及其全國各地分行或其委託之金融

機構(詳細電話及地點請至土地銀行網站http://www.landbank.com.tw查詢)

勞保局服務專線(02)2396-1266(代表號)及其各地辦事處。
 

( 知識學習其他 )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anfuEnterpriseunion&aid=5933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