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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個什麼直銷?
2007/09/30 00:27:33瀏覽377|回應0|推薦10

2007-09-27 18:58/顧名儀

打著只要拉兩人入會,就有可能月賺百萬的傳銷公司,今天有會員家長直接上門理論,痛哭流涕的控訴自己的兒子被灌輸賺錢就不用上學的錯誤觀念;現場的年輕人當場嗆聲,認為賺錢沒什麼不對,還有人情緒激動的表示,他們在銷售有機蔬菜,是在救台灣、幫助農民,不過,現場的衛生署官員質疑,產品可能有問題。

傳銷業者:「天地良心,學歷沒有什麼用,這不是我說的,那是大前研一說的。」

寶貝兒子加入直銷公司,連書都不想念了從大學休學,心急如焚的父母親快氣瘋了找直銷業者理論,認定兒子被洗腦。 會員家長:「養他這麼多年了,不如這位江大姊1個星期的受訓。」

看到父母找上門,休學的男生不領情。鄭同學:「你看你帶這麼多記者來,帶這麼多人來,你從頭到尾一直都否定我,在這邊我學到最多的,就是讓自己有一個有錢人的腦袋。」

兒子說,在這裡學習有錢人的想法,旁邊還有會員也忍不住加入戰場。會員家長:「放了我們這些小孩子,放了國家棟樑。」會員陳小姐:「我們在這邊很快樂。」會員家長:「你從哪邊來的?」會員陳小姐:「我是台大的,現在的農民,我們希望幫助台灣,就算沒有收入百萬又怎麼樣呢,我們願意啊!」

女孩的情緒失控讓在場的媒體傻眼,而現場年輕人們如宗教般的高亢情緒,也讓人印象深刻。傳銷公司會員:「終身教育、終身學習,都是應該的啊!」

雖然業者澄清,不過仔細看看,辦公室電腦裡存著不同版本的信件格式,儼然像是教戰手冊,教年輕人如何說服師長來參加這項直銷事業;而立委也來踢館,質疑傳銷公司的有機產品認證有問題。衛生署官員:「可分解油脂這個部份在法規中,算涉及誇大。」

一個下午就這麼吵吵鬧鬧,親情倫理衝突的戲碼在直銷辦公室中上演,業者自清正派經營,不過顯然部分學生家長絕對不是這麼想!


再寫自己的想法之前,我想先把原則說一下好了~按照公平交易法的規定

第 8 條 
本法所稱多層次傳銷,謂就推廣或銷售之計畫或組織,參加人給付一定代
價,以取得推廣、銷售商品或勞務及介紹他人參加之權利,並因而獲得佣
金、獎金或其他經濟利益者而言。
前項所稱給付一定代價,謂給付金錢、購買商品、提供勞務或負擔債務
本法所稱多層次傳銷事業,係指就多層次傳銷訂定營運計畫或組織,統籌
規劃傳銷行為之事業。
外國事業之參加人或第三人,引進該事業之多層次傳銷計畫或組織者,視
為前項之多層次傳銷事業。
本法所稱參加人如下:
一、加入多層次傳銷事業之計畫或組織,推廣、銷售商品或勞務,並得介
    紹他人參加者。
二、與多層次傳銷事業約定,於累積支付一定代價後,始取得推廣、銷售
    商品或勞務及介紹他人參加之權利者。

第 23 條 
多層次傳銷,
其參加人如取得佣金、獎金或其他經濟利益,主要係基於介
紹他人加入,而非基於其所推廣或銷售商品或勞務之合理市價者,不得為
之。

是現行法對於多層次傳銷業的基本規範,至於對於多層次傳銷業者的管理則規定於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有興趣的可以自行往司法院網站查詢~

我想,多層次傳銷在台灣已經存在好久一段時間,而老鼠會是多年以前的既有印象,而傳銷也是經過多年的教育才逐漸轉化成的新印象,至於老鼠會和傳銷之間的區別一般多以上述了個條文作一個簡單的區分~至於報導中的業者是真傳銷,還是老鼠會,沒去了解該公司的制度,所以也無從了解...

其實,剛看到這則報導時,我突然有種時光倒流的感覺,就跟好幾年前的[中台禪寺]事件一般,也因為這個事件,才會多出個惟覺老和尚的宗教領袖,當初的中台事件,也因為涉及藝人黃安的妹妹,而有著多餘的新聞空間...傳銷事件跟中台事件的對象都是高等之事份子,也就都是大學以上學歷的學生,發生時的情況也都雷同,也都是父母親哭喊著子女回頭,但子女也都是和父母對峙...

我想,如同業者所宣導的學歷無用觀念一般,學歷真的無用,因為學了這麼多東西,上到了大學,卻連基本的人倫關係都不顧,當看到一個過氣女星跟當直銷公司顧問的兒子在鏡頭前相互擁抱的畫面時,一旁的學生會員還鼓掌叫好,這畫面真的是一種諷刺,因為這些會員,還可能因為教戰守則而要和父母親反目成仇呢!這樣還可以說是要賺大錢孝順父母嗎?

其中問到每個人的收入時,都說著[我相信我未來可以賺到多少錢,雖然我現在只有幾千元...]我在想,如果真的有賺到幾千元,你又拿了多少錢給父母呢?單靠這幾千元你能生活嗎?放棄的學業,真的比不上這幾千元的收入嗎?我想一個大學生如果有找到工作的話,再慘應該也可以有一萬元的收入吧...而更有媒體做了個所謂的[深入追蹤報導],證實,該傳銷公司所販賣的確為有機農產品,對於有機農業確有幫助!我不知道這媒體的編輯在想什麼?難道人拿刀殺人還要去把刀關起來嗎?劫富濟貧難道就不是強盜行為嗎?不去追蹤公司負責人背景,也不追蹤公司整體制度,更不深入了解會員加入過程,卻用農產品來源來做所謂的深入報導,真的是令人不知其所以然~還有憑藉幾個所謂跳出來的會員來證實月收入不少就可以證明所有的會員都是如此嗎?這些人有收入總該會有繳稅吧,怎不叫這些人拿繳稅證明來證明...用嘴巴講月收入...唉~,荒謬的媒體,成為誤導視聽的工具!

傳銷不是不好,要當正職至少也要等傳銷的收入穩定吧...月入幾千元的傳銷商,放棄學業還當正職做,這只有在不正常的傳銷體系中才看的到吧...我想~不然,是在做個什麼傳銷呢?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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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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