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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04 23:43:26瀏覽290|回應0|推薦4 | |
我跟她的是從跳舞上培養的,從Jive到Cha-Cha,從Waltz到Tango,一開始,總是四肢不協調,現在能說跳就跳,就像是學腳踏車一樣,一學就不會忘。
她是國標社社長,我對她的稱呼也只有學姐跟社長而已,對,她除了教我舞步之外還有一個學姊的身分,雖然我們系別不同。 在一個環境待久了,會讓人厭倦,而我不過短短的兩個禮拜,就開始思考跳舞的定義。 不管每個人怎麼想,我覺得跳舞應該是快樂的,令人愉悅的。 所以我在社團待了一個學期,寒假時,另外一個老師邀我跳舞,我發現跳舞應是如此,而不是死板板的固定模式。 從此,我愛上國標! 這裡我要先說明一件事,整個社團裡除了老師,只有我一個男生,假如你認為這可以享盡齊人之福的話,那就大錯特錯,因為只有一個男生,所以每個人都要給你帶舞,雖然學姐也會帶人跳,但她帶完後,也是跟我搭。 下學期,因為學校一連串的活動,遲了一個月社團才正式上課,社團老師開始教Jive的兄弟--Jitterbug。 如果說Jitterbug是美國典型的牛仔舞,那Jive就是融合了Jazz跟Charleston,雖然兩者同屬拉丁舞系,且都是由六拍完成一個基本步;六步Jitterbug較為懶散,而八步Jive則較有精神,變化也較多;但Jitterbug是十分放鬆的舞,腳步十分輕鬆活潑。 在新學期的社團展覽時,我拿著選社單,在體育館內走來走去。 慈青社?我沒那麼大愛。藍衫社?我對系內社團不感興趣。 「同學,你要不要加入社團?」 就這樣我加入國標社。 在高中二年級時,我加入樂隊,有一次同學問我,「為什麼加入樂隊?」 「想不開啊。」我回答他,然後就去社練。 剛加入國標時也有人問我,「為什麼加入國標社?」 「想不開啊。」我回答他。 總而言之,言而總之,每次簽的都是長期賣身契。 到下學期,我真的不知道是為誰而去社團的,為老師,前面說過我已經產生換社的念頭。為學姊,這倒有可能;所以到底是為誰,我已經有點錯亂。 大概不是為了老師,這我可以肯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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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