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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05 09:01:04瀏覽439|回應3|推薦10 | |
我不懂。 一個牌樓為什麼值得平時「非常」沒效率的大人們大費周章、大展效率和「執法」決心? 為什麼一個牌樓的文字可以讓「古蹟法」快速修法、通過,而關於民生經濟的法案,卻一拖再拖? 而那四個字又何來「不自由」?何來不民主? 大家現在有因為「中正至正」,而不能說「中正」?不能走「中正路」?或不能出門嗎? 把「中正紀念堂」改成「民主紀念館」還不夠? 為什麼非要改成「自由廣場」不可? 我只知道...在我還是小ㄚ頭的那個年代... 1元可以買一口袋的糖果。 10元可以吃飽一頓午餐。 30元的便當一定有滷蛋。 50元的故事書,可以讓我看上好幾個週末。 100元可以買足一星期的菜,或加滿125機車的一缸油。 現在呢? 1元硬幣滿地都是。 10元只夠買一瓶多多,找2元。 30元只能買不到半個的便當。 50元只能買得起路邊攤的盜版書。 100元最多買二天的菜,還不包括肉類、水果.....。油大約只能加3/5。 如果,拆了牌樓上的四個大字,可以振興經濟,大家絕對拍手叫好! 如果不能振興經濟,讓小朋友都有營養午餐吃,讓所有人都有工作做...... 那麼耗費人力、物力的要「整修」牌樓,卻招來一堆罵名,何苦來哉? 大中至正拆定了?! 教育部:地方與中央法規牴觸無效 更新日期: 2007/12/04 14:51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大中至正似乎確定最慢就在今明兩天要拆了!文建會已經在今(4)天稍早完成修法,也就是說,教育部現在擁有民主紀念館的完整主權。面對台北市文化局大動作表示,一但教育部強行撤銷文化局對中正紀念堂的地方管轄權,文化局將會立刻申請釋憲,教育部則是強硬指出,當地方法規和中央法規牴觸時無效,這是很清楚的,不需要申請大法官會議解釋,至於何時大中至正拆除?教育部表示施工準備作業完成,即可開始作業。 文建會已經在今(4)天稍早完成修法,代表教育部也隨時都有權力,動手進行大中至正招牌拆除工程,而且完全合法,教育部表示,任何人只要防止拆除,都可能被當成現行犯逮捕。 對於文化局局長李永萍今天早上強調,一但教育部強行撤銷文化局對中正紀念堂的地方管轄權,文化局將會立刻申請釋憲,維護文化局對中正紀念堂的地方管轄權,而一但提出釋憲之後,中央則是沒有任何權利撤銷文化局的地方管轄權。 為此教育部主任秘書莊國榮剛剛則是出面強調,當地方法規和中央法規牴觸時無效,這一點大家很清楚,根本不需要申請大法官會議解釋,文化局若提出釋憲將會跟之前向高等法院提出假處分一樣會被駁回,這就是中央行政法。 莊國榮也質疑為何市政府文化局會不知道中央行政法和地方自治法有所差別,如果真的不清楚,教育部也很樂意為市政府解釋。 至於教育部何時會拆除大中至正牌樓?莊國榮表示,原則上文建會今天完成修法動作,即代表從今(4)日起效,也代表現在隨時都可以施工拆除,不過如果是以發布日起實施,那代表從5日凌晨生效,不過由於上星期五施工工程才完成決標, 廠商也需要時間做施工準備,所以將等所有符合法律程序,加上施工準備完成妥當後,就會開始施工拆除。 莊國榮也再次強調,當他在德國讀書時,他對德國人及西方人捍衛民主自由的價值不遺餘力,深受感動,他也台灣人民能夠有這樣的精神,為民主自由而奮鬥。 ※資料來源: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1204/17/pc5z.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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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