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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22 18:24:24瀏覽1517|回應6|推薦27 | |
引用文章西洋造詞的特殊習慣 中文裡把人名變成一般名詞或形容詞,自古存在,可以找到許多例子。比方說季常癖、東坡肉、你是我的伯樂,什麼什麼的。大家習慣了成語中帶著典故,所以成語裡頭用人名簡直是天經地義,就算是現代人變新花樣,童話故事變成語,一時之間如果還不能接受,過一陣子之後也許就習以為常了。這種用人名代替一個行為的概念一直是語言造詞的方向(例如「這個法官真是包公再世!」),以後老師訓斥學生亂用語典就可以說:「拜託你說話不要那麼~好不好?」)。同時,成功的品牌名稱變成該項產品的代名詞,也一直是語言新詞彙的來源,(例如英文中的kleenex),也許有一天不沾鍋這個廚房用品也會改名。 翻開法漢字典,查一下poubelle 這個法文字,字典會告訴你這個字的中文是「垃圾桶」。不管你是說拉雞還是樂色,反正就是那個收納廢棄物的容器。第一個字母變成小寫,成了一個通用的字,是一個極大的成就,萬古流芳。但是代表的意思是垃圾桶,真是委屈了普倍樂先生,還有他那一大家子後代的子子孫孫。 Eugène Poubelle 先生 (1831~1907),在1883年到1896年間擔任塞納河省(也就是現今的巴黎地區)省長。當時的人口約有兩百萬,省長每天為地方上的清潔衛生傷腦筋。後來他想出一個辦法,在1884年正式提出規定,要求所有的房屋所有人都必須自備「有蓋、有把手、而且不漏的容器」,提供給所有住戶租客放置廚餘及垃圾。相應而生的,垃圾桶的設計與生產成了新興產業,自然是無庸置疑。但是如何清運這些用桶子裝起來的垃圾呢?又成了一個新的問題。有問題就有人想辦法,於是隨著便又有了垃圾卡車、垃圾場、焚化爐等等的各種相應產業的出現。當時的巴黎人很快就接受了這個解決家裡垃圾堆積的好辦法,法國全國各地繼而效法施行,那個桶子無以名之,就用發明人的名字去叫它吧!從此垃圾桶就叫做 poubelle,而不管普倍樂先生高興或不高興,這個字也從1890年起,正式住進了法文的字典裡。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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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