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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網頁程式被惡意修改,該如何主張?
2009/02/17 14:13:47瀏覽536|回應0|推薦4

我的網頁程式被惡意修改,該如何主張?

轉貼林契名 律師

問題:
1.某個網友說是經由我同意之後在我網頁自行加入那段程式碼,

他確實說謊,請問在法律上有什麼罪?

2.他修改客戶的檔案,以致轉址至他個人網站,

請問這樣在法律上觸犯什麼法?

3.我可以寄存證信函給他嗎?


解答:
一、對方在您網頁上之說詞,因是為自己辯解,縱使與事實不符,

       是沒有構成法律上的刑責。

二、按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

       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

       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刑法第359條定有明文。

      所以,依您所述之情形,對方未經您的同意擅自加入程式碼,

      變更您網頁的程式,是有可能構成上揭法律之規定。

三、存證信函作用在於將來訴訟中,方便舉證證明您有向對方有為某種

     「意思表示」之證明。故當然可以視您本身之需要,

       向對方發存證信函,請求對方出面處理或賠償。

( 知識學習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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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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