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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02 13:41:33瀏覽3568|回應18|推薦107 | |
我的ex阿哪答要回美國了,有一半原因是因為我,我的脾氣太大。 像昨天,到士林夜市,吃她台灣最後一次的小吃,我的ex女友很奇怪,非要吃那些有名的、郎客最多的,我跟她相反,我最討厭人群,人一多我就頭皮發炸,尤其還要排長長隊伍的那種。 像鼎王、胖達人…..有名嗎?還不是照樣出事,它好吃到什麼程度?不吃那一口會死嗎?我才不相信,鼎泰豐有名,你會傻傻得去排長龍,只為了吃那一口湯包?是的,就有那麼多傻子,每天把信義路、101擠得水洩不通。我個人認為,那是擺譜、裝闊、有錢沒地方花。柯文哲說得好,他花了兩萬多塊吃一頓大餐,結果發現,痾出來的大便跟他在台大福利社吃的沒啥兩樣,偉大啊!大便哲學。 昨天就是那樣,排了老半天隊,好容易擠了進去,店夥計卻叫我們到一邊牆角去坐,我ex馬子問他可不可以不要跟別人面對面坐,店小二(電小二我不是說你喔)理都不理,我女友還想跟牠辯駁,我火了,大聲說「走啦!不要吃了!」店夥計留都不留,說「再見!」瞧!這就是忠誠蚵仔煎接客的態度,很有名的一家店。 為此,ex阿哪答跟我大吵一架,說我沒風度啦、沒修養啦、沒耐性啦…….。 我承認,我是沒風度、沒修養、沒耐性,這種店沒辦法跟它講理,它客人每天接到爆,它會鳥你?省省吧! 每次都一樣,你要吃它的名,就要受它的氣,屢試不爽,我女友不聽,轉個彎,又去買她的青蛙下蛋,我一看那人龍,乖乖!我馬上掉頭就走,我不願再花錢買罪受,我寧願去吃蝌蚪下蛋。 結果,回來後我跟我的ex女友就散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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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