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http://www.aic.org.tw/epaper/9903all.html#box01
參考:補助要點公告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area=&job_id=158642&parent_path=,1,2169,1484,&article_category_id=2208&article_id=86545
針對「中小企業創新服務憑證補(捐)助計畫」推動作業,99年度為我國首度示範性推動,將發放95張單一面額為台幣30萬元的服務憑證,期望藉由示範性的推動及資源投入,誘發中小企業的需求,尋求最適合中小企業的研發服務模式。從企業需求面為出發點,讓企業(本年度以曾受中小企業處補助之育成中心的畢業廠商為補助對象)可以自主而彈性的選擇我國大專校院(本年度以教育部核定之31所產學合作績效激勵方案學校)作為知識服務機構,並提出創新服務需求的計畫,經審核通過後即可得到創新服務憑證,之後便可以此憑證向知識服務機構取得如研發流程再造、創新性技術商品化與產業化策略規劃服務等相關創新服務,計畫執行期間為期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