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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03 11:47:27瀏覽1188|回應1|推薦11 | |
過去帝王時代,為了彰顯其無上天威,臣民犯有篡位或嚴重貪污的死罪,皇帝有權將其株連九族,格殺勿論。中國的帝制已經消失近了近百年,可是要誅殺九族的帝王思想,竟然在號稱民主進步的台灣復辟。 批判228事件這種老掉牙的招式,一到選舉,一定拿出來炒作,屢試不爽,已經到了令人倒胃的地步。228就像小李飛刀,見血封喉,國民黨非死即傷,綠營怎能不用?這就像過年的祭祖活動,每年舉行一次,以示不忘祖先,不過大年一過,祖先牌位立刻束之高閣,明年過年再來舉行一次。 今年炒作228冷飯,倒是添加了新的麻辣調味料,來掩蓋那股陳年的餿味,那就是要蔣家後代三等親,共同擔負老蔣個人所謂的228元兇之罪。不知道王拓委員加上那個恐怖份子王幸男,在義憤填膺的大炒加味冷飯之餘,有沒有想到他們其實正在加害他們敬愛的元首阿扁而不自知? 如果元首有罪,罪及三等親,能夠喚回國家正義,讓主政者警惕而清廉執政,那麼全國民眾都該支持。前提是:元首必須是犯罪屬實,而且經過法院判決有罪確鑿。 老蔣是否228元兇?是否證據確鑿?是否經過法院公開審判,而且判決有罪?這些都是個問號。老蔣的過,不是綠營說的算,老蔣的功,也不是藍營說的算。老蔣功過,應該要由法院或監察院根據事實來做審理,或由歷史學家來做評論,而不該由毫無法律素養或缺乏客觀歷史觀的政客,來指手畫腳、來為自己選舉造勢。 逝者已矣,來者可追,倒是還活著的、在任或卸任國家元首,如果因為貪腐、叛國、誤國,經過法院認定有罪、證據確鑿,那麼要求元首三等親共同負擔刑事及民事賠償責任,我們絕對舉雙手贊成!不但三等親,我們建議連其姻親都該一起連坐,才能嚇阻所有元首本人、妻子、兒女,還有女婿、丈人等等姻親,都不敢利用元首的權勢,來做貪贓枉法的事情。 如果藍綠立委有決心讓台灣的政治清明,貪腐從此絕跡,就該共同立法,讓元首有罪,罪及三等親,那麼一定可以獲得全體人民的支持。這更是一個有意義的公投題目,我們樂觀其成。 希望在明年總統大選前,通過這個「元首有罪,罪及三等親」的立法,等阿扁一下台,立刻提審國務機要費案,一旦犯罪屬實,立刻追訴其本人及三等親、姻親的刑事及民事賠償責任,嚴格執行,決不寬貸!只是可憐了那幾個可愛的金孫,實在令人有點不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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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