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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2 15:41:53瀏覽469|回應0|推薦1 | |
偶爾會邊開車邊聽一些政論的節目與立論,有以下觀點交流。 台灣的媒體始終有兩種面貌,一張臉告訴各位他們是社會的良知,是第四權,另一張臉則是販賣訊息商品的生意人,他們隨時根據自己的最佳利益選擇性的告訴大眾媒體是什麼,加上以煽動或批判的手段或表現方式,當然其背後的目的亦不外乎商業利益。 但是個人呼籲,媒體應善盡社會責任,除達到上述所說的商業目的之外,亦希望能增進閱聽者的媒體素養教育,這部份希望所有媒體節目都應該要做,才有資格發表更多的意見。 英國著名傳播學者Jawitz就指出,媒體素養教育主要目的就在於:讓公民能夠就媒體分門別類(classify the product),檢驗媒體的製作過程(examining the origin),分析媒體產品(analyzing the media of product),探究媒體產品的消費行為(investigation the consumption of the product)以及認識媒體的效力(media impact)。唯有讓人們瞭解媒體在人們累積知識的過程中扮演的角色,才進一步擁有分析、評估乃至批判各種媒體訊息的能力,最終目標,就是鼓勵公民接近使用媒體,充分健全傳播環境。 筆者認為,就從最近許多校園霸凌事件開始,希望媒體能做好上述的責任,並請相信與認可這些的理念與作為的朋友們,能藉此小小一角連署共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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