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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4/02 14:09:26瀏覽6259|回應1|推薦1 | |
續前公司趕走員工的招數"無故曠職三日以上" 公司另一個慣常用的招數是" 員工自願離職" 員工自願離職 公司不願開給員工資遣證明的理由千奇百怪, 有的是不願意在一片裁員風潮中, 也被掛上裁員公司的名號, 講白了就是愛面子! 有的是不願付資遣費及預告期間的工資, 想說只要"恩威併施" 勞工只要自己願意離職, 那就可以省一大筆的資遣費及預告期間的工資. 員工自願離職之影響? 1 公司無需支付資遣費及預告期間薪資 2 公司不會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勞工無法請領失業救濟金. 解決方案: 勞工也想離職,但不想讓公司省下資遣費! 若勞工很在意是不是被資遣, 自願離職是無資遣的紀錄, 公司也無須依法通報. 但或許公司也是料定勞工的這種心態,才更好用恩威並施的方式,讓勞工自己摸摸鼻子走 人, 公司也趁機省下一大筆錢. 勞工若有此疑慮也有離開公司的打算, 可要求公司如數支付資遣費及預告期間薪資, 只 是支付名目為離職金 或其他名目而非資遣費.終止雇傭關係的理由非資遣,而是員工雙方合意終止雇傭關係或 勞工自願離職. 切記: 在未搞清楚所有情況,及公司"恩威併施" 的離職條件前,千萬不可在語意不清的契約上簽名, 同意離開職場,否則自願離職就無法向公司主張資遣費及預告期間工資的給付,假若公司是違法資遣, 更無法採取相關司法救濟程序,確認雇庸關係存在, 要求公司恢復你的工作權, 及給付積欠之工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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