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要到法院開庭?
到法院開庭,當然是為了去主張權利!主張權利當然要有憑有據,最基本的就是法律究竟是怎麼規定的? 換言之,你必需了解你的護身符- 法條.話說當年還在法學院讀書時,每天上課總要帶一本小法典,久而久之養成習慣包包裡總會放一本小法典,以便隨時查閱.至於大法典就擺在書桌前隨時查閱之用,以及額外的功能充當泡速食麵時蓋住泡麵碗的重物,據說因那大法典夠重,一整個熱氣不會輕易散出, 泡出來的泡麵特別芳香撲鼻.既然不是法律系的學生,倒也不一定要買一本大法典供在家裡, 一來是使用效益太低;再者是因為我國法律修改的速度太快, 很容易手邊的大法典就變成舊法典; 三則現在網路發達,取得資訊的速度快速而精確, 所以實在無須花一大筆錢買一本大法典. 現在只要登入以下" 全國法規資料庫 " 網址, 打入欲尋找的法條名稱, 一份份熱騰騰的法條就手到擒來啦! 而且保證是最新的法條.http://law.moj.gov.tw/ 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