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保留盈餘所得稅率將由10%調高為15%,明天三讀通過恐有變數。財政部表示,保留盈餘稅率若未在年底立委改選前完成立法程序,將因「屆期不續審原則」打回原形,除非重新送出修法案,否則就將維持現行10%的稅率。
中小企業頻頻表達對調高企業保留盈餘稅率的不滿,財政部重申,保留盈餘所得稅率調高,並不會影響企業籌資能力,中小企業仍可採取盈餘轉增的方式,消除保留盈餘不分配會被加課所得稅的顧慮,還可壯大資本。
財政部指出,營所稅率調降為17%後,兩稅合一制度下,營所稅率17%與個人綜合所得最高稅率40%間,會出現極大的稅率差距,誘使企業藉由不分配盈餘的方式,為大股東規避個人高達40%的所得稅。
財政部認為,此現象出現在家族企業的機率,遠高於上市、櫃公司,因此有必要調高保留盈餘的所得稅率,扭轉可能產生的避稅歪風。
對於中小企業的反彈,財政部表示可以理解,但對於有關保留盈餘稅率的所得稅法修正案,行政部門仍然抱持樂觀其成的立場。
不過,年底即將立委改選,財政部指出,調高保留盈餘所得稅率為15%的所得稅修正案,若屆時仍未完成三讀,修法工程勢必就要重頭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