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北一區學務長會議:生活服務學習時數執行問題之提案
2012/08/29 06:35:19瀏覽171|回應0|推薦0

大專校院學務議題:弱勢助學措施應回歸社會救助範疇

學務中心委員反應:各校弱勢助學金申辦件數逐年增加

 

北一區大專校院學生事務工作協調聯絡中心

101517日)101年度第1次全體學務長會議暨學生事務參訪會議紀錄

提案討論

◎提案二

案由:建請 教育部針對「生活服務學習時數」執行問題,詳加各方律定,避免讓各校執行無法有效落實之規定,以有效協助弱勢學生完成學業。(提案人:元智大學)

說明:

(一)緣由:

依據教育部臺高(四)字第1000062279號來函,「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之生活服務學習時數部份,需規劃1學期以50小時為上限之規定。為期生活服務學習內容更符合公益性、公共性及發展性,另應明確訂定生活服務學習實施原則,以確切落實此項政策。

(二)實施困境:

1. 學生若無法在當學年度完成生活服務學習時數之規定,學校無權終止其於下學年度核發「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之補助款。

2. 許多學校於實際執行時,學生畢業前若無法完成所有生活服務學習規定時數者,學校無法以離校管制方式控管,以免影響學生畢業權益,導致無法有效控管學生必須完成服務時數之困境。

決議:

(一)建請 教育部更改「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之計畫名稱,避免標籤效應。

(二)建請 教育部對於志願服務的要求,給予彈性的空間,免除訂定細項生活學習獎助金之評估標準及其要件。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ricelohas&aid=678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