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春技術學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服務學習實施辦法
九十七學年度第1次行政會議通過(970805)
九十七學年度第23次行政會議修訂通過(980707)
一○○學年度第四次行政會議修訂通過(1000920)
請領低收入戶免費住宿之學生:
1. 每年依據本校編列之預算訂定名額。
2. 服務時數:每學期20小時。
3. 服務時間:
(1)上學期自9月15日起至1月15日止。
(2)下學期自3月15日起至7月15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