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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03 13:26:44瀏覽221|回應0|推薦2 | |
*投書總統府民意信箱 ( 親愛的朋友 :您好! 您所反映的事項,我們非常關心與重視,所以已將來信移請權責機關 行政院 處理,並由該機關直接回覆給您,敬請靜待處理結果。感謝您的來信,祝福您 平安如意 總統府 敬啟
*行政院交教育部處理 ( 承辦單位:技職司 承 辦 人:魏妤戎 發文日期: 發文文號:臺技字第1010901317號 回覆內容: 您好: 本部業於101年2月1日收到您寄給行政院院長的信,謝謝您的來信。來信所提事項,部長十分重視,特別交代技職司處理,敬復如下: 有關您所提中低收入戶學雜費減免比例問題,本部說明如下: 一、中低收入戶學雜費減免係本部配合內政部社會救助法修正所新增之減免項目,本部於訂定減免比例時,除考量政府財政負擔及相關助學措施補助比例之延續性外,其推算基準係依據內政部預估之中低收入戶人數計算,先予敘明。 二、考量中低收入戶係100年度新增之社政照顧類別,相關審核作業仍於磨合階段,本部前已函請內政部提供最新中低收入戶及學生數統計,俾利本部衡酌政府財政狀況,評估調整各類學雜費減免比率之可行性。感謝您的來信與建議。 若您對於本部回覆仍有不瞭解之處,歡迎來電(02-7736-5860)詢問,本部將竭誠為您服務。爾後您對於本部有任何建議,仍請不吝賜教!最後,再次謝謝您寶貴的意見,謹致上十二萬分誠摯的祝福。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教育部 敬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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