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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23 06:03:38瀏覽212|回應0|推薦0 | |
弱勢助學制度的執行偏差越來越大,私立技專校院助學經費不斷增加,從超支到嚴重超支,教育部放任生活服務時數,多數技專校院利用生活服務時數,來抵充不斷消減的工讀時數,各校服務時數落差太大,學生抗議不公,監察院調查後要求教育部檢討改進。 歷年申領「助學金」學生數佔全校學生人數的比例,私立技專校院約為私立大學校院的兩倍,也就是說,技專校院需承擔雙倍的助學經費支出。 教育部應針對私立技專校院學校分擔經費採取減半方案,也就是將原由學校分擔的14000元及10000元,改為7000元及5000元。 讓技專校院校內工讀恢復常態,才是學生之福! 經濟弱勢學生原本多已半工半讀,需要的是安心就學,不需要政府搞仲介!
( 適用對象(變更): 中華民國國民,16-29歲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戶年所得新臺幣90萬元以下或曾獲就學貸款之高中職以上在學青年(持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綜合所得稅、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最近一年度資料等證明文件、銀行就學貸款存根聯或學校開立就學貸款證明任一項均可)。家戶年所得對象未婚者指父母與本人,已婚者加計配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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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