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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02 04:13:37瀏覽329|回應0|推薦0 | |
會議手冊(PDF) 提案討論(技職司提案) 提案七 提案單位:教育部技職司 提 案 人:張惠雯 科長 案 由:大專校院弱勢助學計畫志願服務(原名:生活服務學習)相關規定 說 明: 一、「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於97學年度修訂時,考量賦予此項措施教育意涵,爰於不影響學生學習原則下,各校得自行規劃要求獲補助學生參與生活服務學習,其服務時數及方式由學校規劃,並得視學習情形作為下一次核發助學金之參考。 二、各校訂定服務時數及方式時,仍應考量學生實際狀況(如應屆畢業生、研究生、夜間部學生、臨時休退學學生或因突發傷病無法完成服務者),給予彈性或擬定替代方案,避免訂定過高之學習時數,或因未完成服務時數扣留畢業證書等,以落實照顧學生美意。 辦 法:請各校配合辦理。
【完整版】100年全國技專校院校長會議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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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