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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02 04:32:05瀏覽390|回應0|推薦0 | |
會議手冊(PDF) 提案討論 提案四 提案學校:僑光科技大學 提 案 人:吳德和 校長 案 由:研商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相關措施,提請討論。 說 明: 一、現行弱勢學生助學計畫針對家庭年收入70萬元以下,並符合各項不動產等應列計財產標準之經濟弱勢學生,教育部及學校各支付一定比例助學金給予弱勢學生補助費用。 二、依據98學年度大專校院各類學雜費減免統計,75.2%弱勢學生就讀私立大專,以本校為例99學年度合計1575人通過申請,支付弱勢學生助學金為20,409,000元,已擠壓到私立學校建設及各項發展。 三、弱勢學生進行生活服務學習部分,多數經濟較為弱勢者會選擇校外工讀,而校內的生活服務學習則無法徹底執行,造成不公平。 辦 法: 一、建議教育部重新衡酌學校補助金額比例。(如備註) 二、維持較育部補助金而學校補助部分改由弱勢學生申請校內工讀助學方式給予補助。 備 註: 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補助金給付標準 類別 補助級數 申請資格 教育部補助 學校自籌 家庭年收入 1 第一級 低於30萬元 21,000 14,000 2 第二級 超過30萬-40萬以下 13,000 14,000 3 第三級 超過40萬-50萬以下 12,000 10,000 4 第四級 超過50萬-60萬以下 7,000 10,000 5 第五級 超過60萬-70萬以下 12,000 0
僑光科技大學96-99學年度弱勢助學計畫學生就學補助核銷一覽表 項目 通過 核 銷 學校自籌 學年度 人數 學校自籌 教育部補助 補助合計 百分比(%) 96 1190 14,124,000 17,294,000 31,418,000 44.96% 97 1118 14,252,000 20,247,000 34,499,000 41.31% 98 1381 17,522,000 24,665,000 42,187,000 41.53% 99 1575 20,409,000 28,771,000 49,180,000 41.61% 合計 5264 66,307,000 90,977,000 157,284,000 42.16%
教育部技職司回覆: 回覆單位:技職司第4科 回覆內容: 一、配合內政部社會救助法修正公布(100年 二、上開辦法實施後,現行10萬餘名申請「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人數中,預估將有3萬3,737人改為申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雜費減免補助,因此預估學校提撥弱勢助學金之經費支出將逐年降低(統計表如下)。 社會救助法實施前大專 社會救助法實施後大專 校院弱勢助學金支出 校院弱勢助學金支出 學 校 13.56億元 9.11億元 自籌款 (含國立學校3.19億元、 (含國立學校2.09億元、 私立學校10.37億元) 私立學校7.02億元) 教育部 約14.55億元 10億餘元 補助款 合 計 約28億 約20億
【完整版】100年全國技專校院校長會議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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