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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08 05:02:53瀏覽96|回應0|推薦10 | |
唐朝、唐玄宗李隆基、開元年初時,由於先前由秘書監兼昭文館學士馬懷素(字惟白)撰寫書志、左散騎常侍兼侍讀褚無量(字弘度)校刊的《群書目錄》,因二人於開年七年、八年先後過世,遺憾未能完成此書的編撰,唐玄宗就詔令當時第九次擔任國子祭酒、兼太子賓客、弘文館學士的元行沖(名澹,字行沖,以字行)接手此事。
起初唐玄宗曾親自為《孝經》寫注、又命元行沖為《孝經》作疏(註),因此比照辦理,參與編修的左拾遺魏光乘(註)曾將魏徵撰寫的《次禮記(又稱《類禮》)》列為經書並作疏,計畫建議將它連同其他經典都列入當時國學的必修教材。開元九年,元行沖上奏這部多達二百卷的《群書四部錄》編撰完成,但遭到意圖排擠元行沖的中書令張說上奏反對,說:
「陛下所閱讀學習的《禮記》,是西漢大儒戴聖(字次君)所編撰制定,代代相傳學習,至今已經接近了千年歷史,都將其列為權威性的經典,不能被修改或刪減。到了三國時期的曹魏,人稱東州大儒的孫炎(字叔然)才開始修改舊有的版本,將原有的《禮記》同類的內容摘錄編撰成單獨一冊書,但如此做法有如有抄襲,也遭到前代的儒者們的指責,以至於該書最終不被採用。到了我朝的貞觀年間,魏徵依據孫炎的著作加以修正,同時重新註解。先朝即使是因此之功給予額外的恩賞(註),但此書最終還是未被採用刊行。如今元行沖將眾多分散的文章統整、編纂為一部完整的書,然而釋義的內容仍違背了先前漢晉儒者的經典本義並有所衝突,也因文章的段落、句讀不同導致經文與注解之間的脈絡無法貫通。若是想採用這部《群書四部錄》並刊行,臣私下認為恐怕不行。」
唐玄宗接受了張說的意見,下令將這部《群書四部錄》存放在皇宮的府庫中,最終還是沒有頒布刊行。當時的人們議論此事時都認為:張說學識淵博的程度高於魏徵。
但對於耗費心神與眾儒者一同編撰此書的元行沖而言,卻是心裡明白這樣的結果是張說排擠自己的緣故。心灰意冷的元行沖,寫了《釋疑》一文為自己辯解,並於開元十年九月以「衰老」為由辭去了麗正殿校寫的職務、請求告老還鄉,唐玄宗敕封他為常山郡公。之後唐玄宗又要元行沖召集學者撰寫《義疏》五十卷,此部書於開元十四年完成。
開元十七年,高齡七十七歲的元行沖過世,朝廷追贈為禮部尚書,諡號「獻」。
----- 偶素分隔線 之 備註 -----
註:「注」:又稱「傳」、「箋」、「章句」,指直接註解經書的字句、音義與名物。「疏」,音「樹」,又稱「義疏」或「正義」,指對「注」的進一步闡釋與疏通。
註:關於魏光乘的故事請見《小小說 – 魏光乘:玩笑過頭終遭貶》
註:「」賜賚,音「次賴」,賞賜財物或物品。
改編自 《大唐新語》
原文:
《大唐新語》.《卷七》.《識量第十四》.張說、元行沖
開元初,玄宗詔太子賓客元行沖修魏徵撰《次禮記疏》,擬行之於國學,及成,奏上之,中書令張說奏曰: 「今上《禮記》,是戴聖所編,歷代傳習,已向千載,著為經教,不可刊削。至魏,孫炎始改舊本,以類相比,有同鈔書,先儒所非,竟不行用。貞觀中,魏徵因炎舊書,更加釐正,兼為之注。先朝雖加賜賚,其書亦竟不行。今行沖勒成一家,然與先儒義乖,章句隔絕。若欲行用,竊恐未可。」 詔從之,留其書於內府,竟不頒下。時議以為:說之通識,過於魏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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