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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說 – 蘇瑰:遺詔安可更改
2026/02/18 04:44:41瀏覽27|回應0|推薦2


唐朝唐中宗李顯景龍末年,唐中宗突然過世,在皇后等人的主持下,第一時間隱瞞了皇帝駕崩的訊息,由皇后親自主持大小事情,召集的當時的宰相韋巨源(與皇后同為京兆韋氏士族之後)等十一人入宮開會研商對策唐中宗生前擬有遺詔,要皇后輔佐「少主」處理政事,授予相王李旦唐中宗的弟弟,之後的唐睿宗太尉之職,為新帝參謀輔政(參與軍事決策與輔佐治理政事)宗楚客韋溫皇后的堂兄)說:

 

「現在皇太后氏)親自處理國政,應該要停止相王輔政之權。況且太后與其他諸王是嫂嫂與小叔的關係,在一起處理國政則難以符合禮儀,因此先帝的這份遺詔應當適度調整執行才是。」

 

其餘眾人聞言皆不敢多言,只有蘇瑰持神色嚴肅、態度端正的表示不同意,並對宗楚客等人說:

 

「遺詔是先帝的旨意,怎麼可以擅自更改!」

 

宗楚客韋溫等人大怒,不顧蘇瑰的反對,當即去除了遺詔中「相王輔政」的相關用語,就這樣將擅改過的遺詔公告天下,立唐中宗的庶子、年僅十六歲的李重茂為帝,是為唐殤帝,改年號為「唐隆」。太后臨朝攝政。

 

----- 偶素分隔線 之 備註 -----

 

:「韋庶人」,皇后在之後的「唐隆政變」身亡且被廢黜後才被稱為「韋庶人」。

 

:原文此處「宰相韋巨源等一十一人」,另一說有韋安石韋巨源蕭至忠宗楚客紀處訥韋溫李嶠韋嗣立唐休璟趙彥昭蘇瑰等十九人。

 

:「理全不可」,此句詳意待解。

 

改編自 《大唐新語

 

原文:

 

《大唐新語》.《卷三》.《公直第五》.蘇瑰〈二〉

 

中宗暴崩,秘不發喪。韋庶人親總庶政,召宰相韋巨源等一十一人入禁中會議。遺詔令韋庶人輔少主知政事,授相王太尉,參謀輔政。宗楚客謂韋溫曰:

「今皇太后臨朝,宜停相王輔政。且太后於諸王居嫂叔之地,難為儀注,是詔理全不可。」

蘇瑰獨正色拒之,謂楚客等曰:

「遺詔是先帝意,安可更改。」

楚客、溫等大怒,遂削相王輔政語,乃宣行之。

 

 

( 休閒生活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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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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