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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說 – 虎婦〈二〉
2024/09/03 04:46:51瀏覽231|回應0|推薦41


大約在唐朝唐肅宗李亨乾元年間,利州(今四川省廣元市有一個賣飯的人,他剛為兒子迎娶的兒媳婦在山邊菜園中採收蔬菜時,被老虎叼走了,之後過了十二年才得以重返夫家。這名兒媳婦講述了這些年來的離奇經歷:

 

當年兒媳婦被老虎叼到深山的一處石窟中,本來以為會被老虎吃了,但過了許久,老虎不但沒有吃掉兒媳婦,反而將她當成伴侶一般陪著她吃睡。洞窟中有四頭老虎,那頭將兒媳婦當成伴侶的老虎年紀最大。老虎常常帶著麋鹿之類的肉回來給兒媳婦吃,又時常將水含在口中帶回來,直接吐到兒媳婦口中讓她飲水。起初兒媳婦實在不習慣這樣的飲食生活就想要出洞回家,往往引得老虎發怒,驅趕著兒媳婦返回洞窟中待著,如此這般過了六、七年。又過了幾年,其他三頭年紀較輕的老虎陸續離開不再回來,只剩下這頭老老虎還住在原處。

 

老虎自從有了這個人類的兒媳婦一同生活後,就不曾在外過夜,每晚必定會返回洞穴中。有一天晚上,老虎忽然不見歸來,兒媳婦心中感到很奇怪,想要出洞查看卻又不敢。如此又過了一日,老虎還是沒有回來,兒媳婦這才慢慢摸索著走出洞窟,又前行了數十步,其間都沒有見到老虎。於是兒媳婦鼓起勇氣、一口氣奔行了五、六里,聽見山中傳來伐木的聲音,就循聲直朝著那伐木聲兒去,果然遇見了幾名正在砍伐樹木的工人。

 

伐木工們初見林中出現一個蓬頭垢面、衣衫襤褸的婦人,還以為見鬼了,嚇得拾起石頭就要扔過去。兒媳婦趕緊大聲簡單說明了自己的遭遇,伐木工們這才一起上前,確定對方的確不是鬼後,才詳細的盤問她事情經過。兒媳婦說自己的公公是某賣飯人,自己才剛嫁給他的兒子不久就被老虎叼走了。正巧伐木工人中一人正是那賣飯人的鄰居,當初也知道這件事,如此眾人才相信兒媳婦所言。鄰居將自己的外衣脫下來讓兒媳婦先披上,就護送兒媳婦返回賣飯人的家。當時賣飯人的兒子已經死了,賣飯人夫妻倆憐憫這個兒媳婦,仍然收留了她。

 

這名兒媳婦的腦子不是很靈光,有些癡愚,個性不大活潑,經常被往來的鄉親們開玩笑。

 

唐代宗唐德宗時期,曾任浙西節度從事、檢校大理評事,膳部員外郎、同年出任池州刺史,湖州刺史、秘書監劉全白,曾親見過這名婦人並聽她親口說了此事。這則故事便是由劉全白轉述的。

 

改編自 《廣異記》

 

原文:

 

《廣異記》.卷八.虎婦

 

利州賣飯人,其子之婦山園採菜,為虎所取,經十二載而後還。自說入深山石窟中,本謂遇食,久之,相與寢處。窟中都有四虎,妻婦人者最老。老虎恒持麋鹿等肉還以哺妻,或時含水吐其口中。婦人欲出,輒為所怒,驅以入窟。積六七年。後數歲,漸失餘虎,老者獨在。其虎自有婦人,未常外宿。

後一日,忽夜不還,婦人心怪之。欲出而不敢。如是又一日,乃徐出,行數十步,不復見虎。乃極力行五六里,聞山中伐木聲,逕往就之。伐木人謂是鬼魅,以礫石投擲。婦人大言其故,乃相率詰問。婦人云己是某家新婦,諸人亦有是鄰里者,先知婦人為虎所取,眾人方信之。鄰人因脫衫衣之,將還。會其夫已死,翁姥憫而收養之。婦人亦憨戇,乏精神,恒為往來之所狎。劉全白親見婦人說其事云。

 

( 休閒生活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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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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