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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20 08:24:21瀏覽336|回應0|推薦1 | |
當馬政府成了馬屁政府 - 談馬英九的酒駕預防性羈押 首先聲明,我個人贊成對酒駕者採取必要的管控措施,例如劉孔中教授與呂啟元先生的大作:對於酒駕者進行人身拘束不一定要預防性羈押http://www.npf.org.tw/getqr/11960 就清楚地解釋現行法律得以達到此一效果的方式,如文中所提到的行政執行法第36、37條或警察職權行使法第19條,甚至社會秩序維護法第19條. 我想談的是,這件事所顯現的滿朝馬屁! 馬英九總統雖然同時為法學博士,但他針對「羈押」這種刑事訴訟上的保全程序,顯然沒有弄清楚. 羈押是干預身體自由最大之強制處分,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未定罪之前,先行收押於一定處所,目的在確保刑事訴訟程序順利進行,使國家刑罰權得以實現.因為羈押是干預身體自由最大之強制處分,在實務上,只能作為所有保全程序的最後手段,只有其他方法不能達到保全被告之目的時,才可以採行羈押的方式將被告收押。 所以當總統基於錯誤的法律概念所提出的高見,行政院的反應是什麼? 政務委員羅瑩雪趕在春節前夕邀集相關部會開會,達成降低酒測標準、提高酒駕刑期及增列酒駕為預防性羈押事由等共識,並且決定由立委提案修法,在二月底前就列入立法院議程。 您覺得這是行政院辦事效率的展現? 原來從內政部長李鴻源2012年六月"高見"酒駕直接改成蓄意殺人定罪後,行政院就在等總統的"高見"? 我不禁又再次想起,當年馬英九濫開的十二年國教支票,在諸多問題仍未解決前,就恣意妄為! 當馬政府成了馬屁政府,老百姓該說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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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