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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1 11:45:39瀏覽91|回應0|推薦0 | |
台灣貧富差距從16倍暴增至66.9倍 李家同:政府應傾全力解決房價大漲的問題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2024-05-06 19:01(圖/李家同臉書)行政院主計總處日前公布家庭財富分配,前20%最富有的家庭平均每戶擁有5,133萬元,後20%家庭平均財富僅77萬元,差距高達66.9倍,與30年前16.8倍相較,財富分配不均的情況惡化。行政院長陳建仁竟然大言不慚表示,台灣優於世界各國。主計總處官員還推給民眾沒有買房、買股票? 清華大學榮譽講座教授、知名作家李家同6日在「聯合報」專欄撰文抨擊,台灣家庭財富差距達66.9倍,政府官員聲稱這是高度自由發展經濟國家的必然現象,「這使我感到非常不安」。令人遺憾的是,政府只公布了這個數據,卻沒有公布財富差距的原因。 李家同呼籲,政府應該努力的是提高全國人民和企業的競爭力,如此至少可以使薪資差距不會太大。政府應該傾全力來解決房價大漲的問題,因為房價大漲一定使富者愈富、貧者愈貧。整個社會更不應該過分重視股票市場的漲跌,因為我們應該鼓勵投資,而不應該鼓勵投機。 李家同強調,政府公布這項數據是值得讚揚的,但是沒有深入研究差距加大的原因,是令人遺憾的事。政府更不應該認為這種差距的加大是因為實行自由經濟,而且經濟在成長。這種想法相當不對,因為政府忽略了自己的責任是要減少窮人。至於如何做到這一點,當然也是政府應該好好研究的。
台灣貧富差距變多大?睽違30年國富統計數據圖表揭真相2024/5/3 17:50(5/4 13:05 更新)
主計總處4月29日公布財富分配統計,110年五等分位的家庭財富差距倍數擴大至66.9倍。(中央社製圖)
(中央社網站)主計總處時隔30年再次發布國富統計報告,公布台灣家庭財富分配統計結果,民國110年最富裕的20%家庭財富是新台幣5133萬元,財富資產最少的20%家庭,平均每戶僅有77萬元;兩族群差距高達66.9倍,明顯比民國80年差距16.8倍大很多。國富統計是什麼?與歐美日韓等國相比,台灣家庭貧富差距更嚴重嗎?中央社整理相關數據圖表,帶您看懂國富統計報告。 國富毛額突破300兆國富統計是一個國家的全體國民於年底所擁有的全部財貨的總價值,可以說是國家財富累積總存量的統計,如同企業年度資產負債表的意義。 主計總處表示,國富統計的用途除劃分資產類別,衡量資本使用效率以及經濟估測的參考依據之外,編製國家的資產負債表,也可以了解各經濟活動部門資源分配情形,並統計全國家庭財富分配狀況,呈現資產與負債結構分布。 民國111年底國富毛額突破300兆大關,達到310.61兆元,比前一年度增加26.18兆元;扣除折舊資產後的國富淨額也增加至247.14兆元,無論是國富毛額或國富淨額,年增率的增幅也是近年新高,分別為9.2%、9.63%。 (中央社製圖)
房地產漲 每人財富淨值增加主計總處同步公布民國111年每戶及每人平均資產負債——111年底家庭部門平均每人淨值為688萬元,比110年底增加19萬元,不過平均每人負擔的貸款及其他負債有89萬元,也比前一年度增加5萬元。 近6年每人平均資產減去負債的淨值,由106年的539萬元增至111年的688萬元,財富增加149萬元。各項資產以房地產占比最高,且房地產隨土地市價增值增加。有價證券隨股市投資熱潮,在最近2年持續成長,分別為123萬元、112萬元。人壽保險準備及退休基金準備項目持續增加,占比僅次於房地產,近6年增加43萬元。 (中央社製圖)
過半家庭財富不到894萬主計總處首度運用「家庭收支訪問調查」樣本,結合資產、負債相關大數據,將資產減去負債得出家庭財富淨值——110年底台灣平均每家庭財富為1638萬元,中位數為894萬元。 平均數為總值除以全體家戶數,而中位數是指由小到大排序最中間戶的淨值,較能實際反映多數民眾的現況。這次調查結果的平均數是中位數的1.83倍,代表富裕家庭的數值拉高了平均值,但其實一半以上的家庭財富淨值落在894萬元以下。 (中央社製圖)
如果將110年底全國家庭財富由低至高分為十等分,按十分位數(Decile)將所有淨值由小至大排列,有10%的家庭財富低於143萬元(D1),而家庭財富最高的前10%、第9十分位數(D9)為3391萬元。 主計總處表示,計算最高與最低組別的比值(D9/D1)為23.8,低於澳洲的61.2、德國的806.9以及法國的204.4。而最高的第9十分位數對中位數的比值(D9/D5)為3.8,也低於日本的4.7、澳洲3.9、德國的6.8及法國的5.0。 最富與最窮差距66.5倍若將所有家庭財富淨值按戶數五等分位組(Quintile)並由小到大排序,同樣可藉各組淨值合計占總淨值之比例,觀察財富分配差距狀況。 另外,吉尼係數(Gini Coefficient)是國際間最常用以衡量財富分配,並比較均勻程度之統計指標,係數愈大,表示財富分配不均等程度愈高,反之係數愈小,表示不均等的程度愈低。 主計總處上一次發布台灣家庭財富報告是在民國80年,當時五等分位的前20%家庭(Q5)為1306萬元,約占家庭財富總額的一半,後20%(Q1)家庭為78萬元,比重為2.95%。最低跟最高組的財富差距為16.8倍,吉尼係數達0.47,而後因為資料調查困難度高,不再公布。 時隔30年,110年台灣前20%家庭財富已占全國總額的62.68%,平均每戶財產為5133萬元。至於財富資產最少的20%家庭,平均每戶僅77萬元,占全體比重0.94%。最富有的20%家庭與最貧窮的20%家庭,兩者擁有的財富差距高達66.9倍。 與日韓歐美比較前述所提的吉尼係數,110年台灣的數值為0.606,主計總處表示,略低於澳洲的0.611、英國的0.620。日本0.678、法國0.676與德國的0.727,均顯著高於我國。 另外,110年台灣最低的第1分位組(Q1)的家庭總財富占全體比重0.94%,高於韓國、澳洲、法國、英國等國,而最高的第5分位組(Q5)家庭總財富占全體的62.7%,與韓國、澳洲、英國接近,而低於德國及法國的73.1%、67.9%。 台灣最富有與最貧窮的20%家庭財富差距為66.9倍,貧富差距比30年前的16.8倍大很多。但主計總處表示,80年的數字是調查,110年的統計則是大數據,統計方法及資料差異甚大,不建議將不同年度的數據結果比較。 (中央社製圖)
不過若與主要國家比較,澳洲是93.1倍,英國、韓國分別為109.5倍及140.1倍,法國為627.4倍。(編輯﹔卓冠齊、古宗儒)113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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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