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怎麼教導
日期:99年6月14日、星期一
地點:涼山2號
人物:Ling君
背景:發展協會理事
選舉後,總有幾家歡樂、幾家愁,勝、敗仍是兵家常事,而後有的是機會。
時間07:30,是我起得晚嗎?院子外人聲鼎沸的來來往往。
在清掃走廊時,Ling君特前來說:「謝謝」,一堆客套話。
我聽的有些不耐煩,我告訴Ling君,為什麼要謝我呢?
為什麼說你們贏了?
為何不說涼山村贏了!
為何不感謝上帝、榮耀歸於主。
我會以嚴厲的態度對Ling君,是基於愛他、是不想他陷入撒旦驕傲的陷阱,因為在歌林多後書4:4有這樣體醒我們,這些人不信,因為這世界的神明把他們的心眼弄瞎了,使他們看不見福音的光;這福音是關於基督的榮耀,而基督是上帝的真像。4:5我們所宣揚的不是自己,我們只宣揚「耶穌基督是主」;為了耶穌的緣故,我們作了你們的僕人。
我知道Ling君是道地的基督徒,所以我願意這樣的予他在屬靈上交流。
個人回應二之二
我有這樣深的體悟,原因是發生在我家。
緣由,在處裡母親所有權狀被何秋金向地下錢莊虛偽設定580萬抵押權後,於95年底好不容易將要結束長達10年的訴訟官司時,我母親竟然會對我說:「官司是她打贏的,說她自己有多厲害」,當然是一堆往自己臉上貼金的話。事後,又有馬正雄虛偽設定400萬的抵押權,經本人向鄉公所調解後他才心不甘、情不願的去塗銷。
馬正雄設定400萬的抵押權的理由是,民國58年馬愛連與本人母親買賣土地後,土地一直沒過戶給他(馬正雄)。本人告知,請向潮州地政事務所申請鑑界後再行分割,而且設定為何要設定全部,應該設定一部、或二分之一。如果按馬正雄的邏輯思考,而後買賣土地,地主除了要分割土地外,還要送錢給買主。也就是說,去麵店吃麵,我們不但可以大喇喇的免費吃麵,麵店老闆還要拿錢給我們。
話說回來,我跟母親說,同在一個屋簷下,有必要如此分別嗎?一個母親對自己小孩誇耀的說:「官司是她打贏的」,這樣的話有意義嗎?羅馬書16:17有這樣警告我們,弟兄姊妹們,我勸告你們,要防備那些製造分裂、動搖別人的信心、背棄你們所受的教導的人;要遠離他們。16:18因為這樣的人不在事奉我們的主基督,是在滿足自己的肚子。他們用花言巧語迷惑老實人的心。
我再加強的跟母親說,如果母親您這麼利害,就不會被人利用、被人欺騙,自己的名字就不會被人冒用,且向內埔農會信用冒貸90萬,哥哥鄭德貴也不會為此自殺。我想此時,母親已經忘記哥哥鄭德貴自殺的教訓。
我知道母親在參加能源教會(宣教中心)聚會後,性情由正面往反面的改變,撒旦利用我母親,讓我母親的心驕傲,目的就是要與孩子屬靈生命對立。撒旦希望利用我母親對基督教無知的信仰,讓自己小孩順服在撒旦權勢之下。
所以我們上教會時有一個很重要的功課,就是要注意分別這教會健不健康、體質健不健全。
路加福音有這樣的警戒我們
12:49 「我到地上來是要點燃烽火,我多麼盼望它已經燃燒起來了!
12:50 我應當受苦難的洗禮。在經歷這苦難以前,我心?多麼困擾!
12:51 你們不要以為我是帶和平到世上來的。我告訴你們,我並不是帶來和平,而是帶來分裂。
12:52 從今以後,五口之家將要分裂,三個跟兩個爭,兩個跟三個鬥。
12:53 他們將起紛爭:父親跟兒子爭,兒子跟父親鬥;母親跟女兒爭,女兒跟母親鬥;婆婆跟媳婦爭,媳婦跟婆婆鬥。」
這裡的爭,是指要與背後的撒旦爭人的靈魂;
這裡的分裂、鬥,是我們屬靈的生命要與屬世、要與撒旦分裂、鬥。
針對路加福音12:49~53,有機會再與您分享。
個人回應二之一
所謂家醜不可外揚,今天我會這麼反向操作,我是希望大家要警惕那使我們分裂的人。
我這樣也是為神做見證,見證神在我身上的大能,使我不屈不饒在撒旦的權勢、利誘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