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人稱撰述年初二事實情境。
閱讀方法
1、以下文章內容會有感觀上不舒服,斟酌閱讀。
2、閱讀時要以嘲弄、揶揄、看笑話的心態看這篇文章,目的是防止問題內化,如此才能平衡不舒服的感覺。
3、再以一樣米養百樣人、人生百態的平常心,不妨當作法律生活經驗,看基督教信仰是如何被利用及被消費。
4、再以研究者的立場看一個傳統原住民家庭成員如何被分化、家族被毀,而一個讀過神學的孩子如何力挽狂瀾,但始終力不從心。核心問題在哪裡?父母要如何經營一個家庭。
事實經過
日期:99年2月15日大年初二
地點:涼山5號(本人祖傳地)
人物:金春花(以亞斯牧師的母親)、金春美、馬○雄夫妻、我母親。
時間:上午08:00,聽著涼山村辦公處陸良正村長精神飽滿的說:「今天涼山集會所有排球比賽…」。或許我被陸良正村長飛揚廣播的語氣渲染,心理欣慰的說,有機會看看村子裡青少年活潑開郎如天使般的笑容。當然這笑容不是指教會裡傳唱聖歌有信仰生活的青年,我指的是生活際遇不好,可能酗酒成癮、或家境貧困的青年,有機會參與社區活動,認真比賽爭取榮譽來獲得認同感。心理邊這樣想、邊發動車子要去龍泉買早餐。
騎出巷子往龍泉村的路上,經過金春美簡便的卡拉OK,想說順路跟她道歉我昨晚的無禮,雖然她錯在先,但在信仰上我願意主動表示自己的魯莽,並告訴她土地還給我,請不要在使用。在土地歸還前,是該溫文儒雅的請她晚上22:00前務必將卡拉OK關機不要在擾民,當然最好21:00前關機。
會想要去道歉的原因,是想說多一個朋友、不如少一個敵人,也想看看這樣一個生意人是有光明面、還是黑暗面。就像瑪家鄉調解委員胡武森(長老),在處理馬○雄竊佔我土地事情有失公平時,我憤怒的語氣波及到胡武森(長老)。後來我也兩手空空親自登門道歉謝罪,而胡武森(長老)說不要在意,畢竟我是為了保護家產性子急了。雖然竊佔的事實沒有排除掉,但事情已有了小善的結果,過程就不在追究,當然我是感佩他的包容、雅量,也或許他官拜憲兵中校退役,又在涼山教會虔誠的事奉上帝,俗世的紛紛擾擾都已在眼腳底下,所以不計較我這小老弟。這就是胡長老人性的光明面。因為上帝要這人來,為要作見證,就是為光作見證,叫眾人因他可以信(約翰福音 1:7) 。
騎著機車經過金春美店門口,我看到金春美的大姐金春花、馬正雄夫妻還有母親,幾人圍在一張麻將桌,桌上沒吃的更沒有麻將,只有盛滿的紅色保力達的塑膠盃,明眼人一看便知道是在討論我昨晚拍桌的事。
我停下車來走向她們時,金春花(伊雅斯金大衛的母親)以先聲奪人之勢漲紅著臉當我母親面前右手食指指著我說:「伊雅斯金大衛跟您有仇嗎,金春美租這地方伊雅斯金大衛有在場嗎?」金春花講了一堆不堪入耳的三字經(這裡消音),我平心靜氣回話說,如果您看不懂國字,可以請您小孩把這2009/12/01 09:09:16文章仔細閱讀一遍在下定論。
當我知道這種氣氛不適合我向金春美道歉時,我就打開天窗說亮話跟我母親說:「交朋友要小心、要挑人,像這些人(指馬正雄、鼠癩癩家族)是專門吃我們土地的人,這不是子虛烏有,我在台北時有人大大方方的告訴我這種事,回涼山將近一年,知道土地是我們的人也告訴我這種事」。沒等我講完,金春花插話說土地怎麼吃、怎麼吃,馬正雄夫妻附合著土地怎麼吃。
後來母親竟接著說,土地我愛給誰就給誰。母親說這句話是非理性的,這驗證了母親真的成了他人的棋子。
我正要說服母親離開這環境時,金春花不等我開口,又當我母親面前揚言要潑我酒,我回她說妳可以潑看看我很歡喜。我再看著每人杯子裡盛裝著紅色保利達,心想她們剛剛可能用保力達舉行聖餐禮,不曉得她們當中誰是牧師。
金春花好像罵順了口,或是三杯黃湯下肚後壯了膽,再當我母親面前對我指三道四,我一臉弧疑。我懷疑的是這是不是伊雅斯牧師的母親?一位牧師的母親張牙舞爪的只差沒跳到桌上。
而我不回嘴讓她繼續罵或繼續發洩,或許這樣金春花心理會爽快一點,只能用「爽快」來形容金春花現在亢奮的心理狀態,還是酒精在作祟。
金春花看我不與她爭吵,她認為聲音氣勢壓過了我的尊嚴,她歇斯底里、潑婦罵街造口業的說我:「不孝順、神經病、撒旦、王八蛋」,當下我可以罵回去,但心想何必跟這樣的人一般見識,不然路人會看我們狗咬狗一嘴毛,我又何必當狗,其實我可以告她污辱罪。
金春花繼續發揮她潑婦罵街的本事,我趁金春花罵人的空檔回過頭跟母親說,您看到這樣的情況感覺如何,還想交這樣的朋友嗎?我母親好心圓場的說:「她們請我來是為你昨晚的失禮在安慰我」,金春花見獵心喜似的,好像終於找到話題閒不下來,左手指著我母親肆無忌憚的說:「大便,什麼安慰」。看到母親被羞辱而不知為自己尊嚴戰鬥時,蟄伏在深層的憤怒想賞金春花一巴掌,為母親出氣。母親為何如此懦弱?
心想金春花畢竟是長輩,我有責任解釋昨晚的狀況,我說:「阿姨,涼山村民大會有決議通過,卡拉OK店唱歌最晚不能超過十點,昨晚當時已是10點35分,而妳們在我土地上營業,不尊重我的生活作息,至少要尊重左鄰右舍要懂得敦親睦鄰,這種事情還要教嗎」,我正要說,有本事在社區裡開店,隔音效果就要做得徹底。金春花不等我說完,以專橫跋扈語氣就說:「什麼10點,我們家沒有休息的啦@#$^%&&*」,又一堆不堪入耳的話。
心想涼山村民大會有決議通過,卡拉OK店唱歌最晚不能超過十點上限。而視這決議為無物的人,是否定了涼山村民的決議結果、看不起涼山村民自主權。想怎樣就怎樣的人是看自己為涼山的掌權人,把涼山村民尊嚴踐踏在腳下。
我看金春花可能罵上癮了,她誇張的肢體動作、青面獠牙咆哮的捕上一句說:「我蓋的房子比你們家的漂亮」。聽到金春花這一句話我想笑但又難過問她,妳想不想我把部落格的文章刪掉,金春花豪邁造口業的說:「不用,沒有人會相信一個神經病的話」。
我在想誰給她這樣的膽子,不忌會的在大馬路上,在所有權人的土地上罵地主,霸佔土地不放,難道她仗著她兒子以亞斯金大衛是牧師,難道我得不得救不是要討上帝喜悅,而是要討金春花的喜悅?金春花不知我刪掉的意思嗎?反過來說我不刪掉文章外,還可以PO更多有關文章。
金春花鼠癩癩家的確蓋的是三樓洋房,而我父母住的只是一樓平房、還有鐵皮屋,金春花鼠癩癩家既然那麼有錢,那何必佔著我的土地不放。
鼠癩癩家世俗的三樓洋房是漂亮許多,但天國的福分這位她們有份嗎?金春花她滿臉濃妝的外表,顯露出她內心靈魂價值的俗不可奈。原來涼山牧師家庭的母親是用金錢來衡量一個人是否可救或不可救贖,以金錢取代了神的位子。聖經說,惡人以心願自誇;貪財的背棄耶和華,並且輕慢他(或作:他祝福貪財的,卻輕慢耶和華)。詩篇 10:3
耶穌說:「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路加福音5:32)。我不否認我是徹底的罪人,但卻是被自己的信仰,被一個涼山牧師的母親所逼迫。如果我真的壞到骨子裡,為何這些人不拿出召罪人悔改的態度來降服一個金春花說的:「撒旦」。對一般平信徒來說,這樣的逼迫會使他們對涼山基督長老教會產生仇恨、排斥。
再回過頭來想想這位牧師是在這樣環境長大,會不會也有相同的信仰價值觀,上帝給他的呼召是救贖還是金錢。假如是後者,是不是說您的奉獻越多就越會得救,好像在賣贖罪卷,贖罪卷買得越多、奉獻越多就越會得到牧者關愛的眼神,平常偏差的行為就一概不論。這樣消費信仰是好、還是不好?
還好我是台灣神學院畢業,對於這樣的逼迫在課堂上早有預告,當然我是越挫越勇、越逼迫我越是歡喜,就當作吃補,所以早已免疫了。因為聖經勉勵說,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馬太福音 5:10) 。又提醒說,凡立志在基督耶穌裡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提摩太後書 3:12)。我只能為這位牧師的家庭更加的禱告,不要讓上一代做的惡報應在子子孫孫。就像我母親不聽我勸告而犯了錯,結果全部報應在家裡的小孩,哥哥自殺、我被人撞斷腿、土地被拍賣。
筆者回應
1、一位涼山牧師家庭的母親,當著一位平信徒母親罵那母親的孩子是王八蛋、是撒旦,這位母親會不會傷心,這牧師的母親如此造口業我們要小心。
2、把自己看著與神同高的人是沒有謙卑心,是活不出基督生命的人。金春花應該要想想他兒子是伊雅斯牧師,是在接受教會金援、拿信徒奉獻過生活的牧師家庭。所以金春花更應該要比平信徒接受錯誤、謙卑、悔改。如不接受錯誤、謙卑、悔改,就會像聖經說,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約翰福音 3:19)。我並不期望金春花能看見自己不愛光的個性,但教育她成為了我的功課,這樣在她們內心的黑暗就會離開。
3、這件事,金春花原本可以好好的說,然後金春美鼠癩癩家如果不在耍小手段佔用本人土地,如此我就可以幫助她們達到想要達到的目標及想要得到的東西。例如,她一直希望她孩子能在涼山作牧師。
4、金春花鼠癩癩家這幾個姐妹對我無理取鬧的謾罵污辱,這樣的禮物我無福消受、不能接受,百分之百的還給她,也不必告她,因為不需花精神在她們身上。所以她們對我的無禮,就是對她孩子的污辱,對我母親的無禮,就是對她自己及她祖宗的污辱。想想她們造的口業,又要為她們感到羞恥。聖經教導說,那尋索我命的設下網羅;那想要害我的口出惡言,終日思想詭計(詩篇38:12)。隱藏怨恨的,有說謊的嘴;口出讒謗的,是愚妄的人(箴言10:18)。
5、有一位屏東那撒勒教會的牧師跟我分享處裡這樣的事情,是要用愛感化她們。又一位表哥說,跟她們合好、誇讚她們的長處讓她們對您有好感、卸除心防。我回問他們這樣作土地要得回來嗎?事實上,這樣假冒為善、虛情假意我做不到。我無法像她們佔用他人土地,開卡拉ok穿迷你裙搔首弄姿服務、騷擾鄰舍、而還能若無其事的上教會。
6、其實我不是不讓她們,也不是我愛跟她們計較,我母親也曾說,要賞一口飯給人家吃。我回母親說那誰賞我一口飯吃,不是我不願順母親的意思,因母親已成了惡人的棋子,惡人的惡行已在我母親身上發酵了,我不能無知的讓惡在我身上繼續發酵,我必須成為家中的一到防火牆,聖經耳提面命的說,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詩篇1:1)。聖經這樣教導,我們就要順服上帝、不要順從惡人的計謀,站罪人的道路。
後記
我家會有這樣的因果報應,原因如:
1、父母年邁,子女長年在外工作。
2、父母與子女間長期沒有溝通、又缺法溝通技巧,父母無機會真實認識自己子女致不信任。
3、我在這家一直扮演說忠言逆耳諫君的角色。
4、父母不願放下身段採納子女意見,使親情永遠在冰冷的狀態。
5、母親不願意看到自己錯誤,心態上是一位未長大的女孩,而我一直讓母親認知她已是一位73歲的母親。
6、母親自認是未長大的女孩,是因為能源教會(宣教中心)的牧者及同工暗示她如是。
7、母親在這個家成了惡人利用的不定時炸彈,想想心態是小女孩的73歲老人掌握家庭的命派,這個家下場會如何。
8、有心想竊取土地之人,趁隙填補老人幼稚的寂寞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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