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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26 02:31:56瀏覽2|回應0|推薦0 | |
雲林斗六市觀邸及中山國寶九二一地震倒塌,卅四死、六十多人傷, 災戶歷經十一年爭訟,終獲法院判決國賠三億八千萬元定讞, 促成災戶官司勝訴的幕後推手蕭永源,是震災中,不計其數的傷心父親之一。 目前在生命線擔任志工的蕭永源,原在警界服務,震災發生, 他剛到嘉義大學報到三天的兒子蕭舜文,受困十五小時救出送醫不治,痛失愛子的他, 為爭真相,自警界提早請退,專心協助自救會求償。
「十一年來,我和受災戶共跑了八十七趟法院,從有錢請遊覽車, 到沒錢改搭火車,就是要為傷亡家屬爭個公道」,自救會執行祕書的蕭永源,百感交集。
「不信公理喚不回!」蕭永源說,不後悔當年的決定,「人生本有許多轉彎處」, 和受災戶歷經漫長求償歲月,給了他對生命價值不同的認知,也讓他成了生命線的志工。 蕭永源回憶說,「因常請假帶頭陳情、抗爭,招來長官異樣眼光,有形、 無形壓力接踵而至」。他表示,國賠案原就不被看好,大多數受災戶甚至已放棄希望, 「為免增添長官困擾,去年初提早請退」,專心與受災戶代表奔波法院。 震災屋倒國賠求償困難,主要在成立要件須「公務員怠忽職責」, 災戶法舉證「公務員有怠忽職責」情事,一、二審均敗訴。
直到更一審蕭永源與自救會查出,兩棟大樓起造人漢記公司,不具承造大樓甲級建築資格, 而是借牌承造,縣府在借牌公司倒閉後,仍核發使用執照,才讓國賠官司從敗訴逆轉為「終局勝」。
蕭永源退休前,曾奉派到警察大學參加法令研習教育,他趁機專研建築法規, 教授指點他找出「公務員怠忽職責」事證,「國賠案能勝訴,我要謝謝警大老師!」 他和受災戶連續三天調閱案卷,成了最後勝訴關鍵。 「我們是從三台推車的訴訟案卷中,花了六千多元影印紙,印了約半人高相關資料, 才從中找到『公務員怠忽職責』證據」。
十一年官司煎熬,讓年僅五十三歲的蕭永源頭髮斑白,談起青春年華就在震災中喪生愛子, 蕭妻羅春美幾度泣不成聲。
他表示,十一年了,有人至今仍未走出陰霾,他衷心希望這件國賠案, 可給公務員警惕,奉公守法才是正途!
# 難過阿 看這種新聞 多少不法建商造就了無數破碎家庭 蕭先生慶幸有兒將就讀嘉大 未來可望為人師表 就這樣一場可以避免的意外奪走寶貴性命 真是教人情何以堪 ? 終於 天老爺有眼為他見證了真理 " 這遲來的公道終算定讞!!
猶記當年 新婚的我們因怕長年租屋沒個穩固家園 非常照顧我們的兩家長輩於是從竹山 古坑等地 沿線打聽 想找間俗又大碗的二手房要讓我們變成有殼蝸牛 .... 然當時剛離開大公司的我仍然四處找穩定工作 和老公在斗六搬了兩次家 似乎沒有安定的跡象 後來他一位常往來的堂弟還特別介紹當時在斗六 蓋屋蓋得風風火火的漢記建設 想推一間屋讓我們預設 好里家在 那位蒙古監工 當時並沒將他堂哥也就是我家外子說服點頭 否則 今日 困在災屋中的人 便有我一家的份兒了 唉 一切雖說是運厄作弄 但為何總是市井小民的我們在承受 那些非法建商真正可惡內
有很多災戶跟我們一樣 都是靠薪水過活的小康之家 屋子倒塌後找不到人賠 還要付給銀行未完的貸款 好慘 世間之慘 莫過於此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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