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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04 12:14:31瀏覽44|回應0|推薦1 | |
未來國家大政的方針與規劃論述:民主國家民主政治發展,走向行政立法司法三權鼎足而立,我國目前是五權憲法架構依然維持不變,考試院權限是國家級任何考試,通過任何國家級考試,就能取得該考試歸類等級公務職缺,考試通過是任用依據基準,這是事務官部份,已行之多年,監察院權限是監督考核現任公務人員,包括政務官與事務官,已行之多年. 未來國家大政的方針與規劃論述:規劃直選總統(中央政府)+六大區域行政首長(地方政府)改選,這是行政權部份;規劃1/2立委+1/2立委改選,這是立法權部份;規劃檢察總長直選+司法院長直選,這是司法權部份;若以行政立法司法三權鼎足而立架構,,只有直選總統一任六年,能否隔一任六年再選,還需全國國人同胞全民共識,其他五種都是任期六年一任連選連任. 未來國家大政的方針與規劃論述:目前已有媒體提出首長特別費除罪化,已有立法權干預司法權的憲法疑慮,只是不知有否人士曾提出請求釋憲要求;腦波盜竊集團掛者四位國家元首招牌,前(李登輝)後(陳水扁已入獄服刑)現(馬英九)任都曾以貪污罪起訴,為何腦波盜竊集團所有成依然存在(近30年)囂張,合理懷疑是否掌握到國家元首的把柄?我是曾傳真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應該至少有三份傳真內容是提到修改排黑條款,馬英九能有競選黨內直選總統提名初選與代表中國國民黨競選直選總統+建議馬英九捐出已被列為貪污款項的首長特別費全數捐出,盡量止血全國疑慮+馬英九勝選,曾要求職務,就是政治舞台;召集人制度是提供政治舞台制度,是驗證實力的制度;調查領域凡發現新證據就能重啟調查,大法官會議釋憲首長特別費除罪化有否違憲,是重啟調查首長特別費案的依據(合理懷疑腦波盜竊集團是否掌握到國家元首的把柄?為何腦波盜竊集團所有成依然存在(近30年)囂張). 未來國家大政的方針與規劃論述:直選總統(行政權,中央政府)+1/2立委改選(立法權)+檢察總長直選(司法權)+六大區域首長(行政權,地方政府)+1/2立委改選(立法權)+司法首長直選(司法權),行政立法司法三權鼎足而立架構,,只有直選總統一任六年,能否隔一任六年再選,還需全國國人同胞全民共識,其他五種都是任期六年一任連選連任,沒有任何條件限制. 著作權人黃群生龍雨2012.04.04PM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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