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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要識趣
2013/03/16 11:44:16瀏覽263|回應0|推薦2

做人要識趣

里仁第四
子曰:「事君數,斯辱矣。朋友數,斯疏矣。」

白話:

孔子說:「國君有過,勸諫次數頻繁,會遭致侮辱。朋友有過,勸諫次數頻繁,會被冷落疏遠。」

Q曰:

數,音ㄕㄨㄛˋ,有兩義,次數頻繁;責讓,當面指責過失。人際關係在古代被稱為五倫,即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這五者當中,君臣和朋友的交情是以道義合,志同道合則聚,不合則散,無法勉強,這和父子天性血濃於水,無可分割的親情截然不同,要先看清楚,分得仔細。

子貢問友。子曰:「忠告而善道之,不可則止,無自辱焉。」〈顏淵篇〉子貢問交交之道。孔子說:「朋友有過,要誠懇的規勸他,並善加開導之,如果不聽勸,就要適可而止,不要自討沒趣反遭羞辱。」這則師生對話可當作本篇註解,對朋友如此,對國君也是如此。

我們都清楚父子、夫婦、兄弟之間若責過頻繁也會翻臉吵架,何況君臣、朋友這類沒有血緣關係的外人,所以和國君、和朋友互動,應該保持適當距離,不宜過份干涉或責求,以免自討沒趣,甚至招來殺身之禍。「事君數,朋友數」用現代話說,就是「熱臉貼冷屁股」也,何必一廂情願。

人際關係的維持需要彼此互相尊重和容忍,也就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雖然「責善,朋友之道也」(孟子語);「責難於君者,吾聞之矣。」(王安石語)但最好是「見機而作,適可而止」吧!若責善過於頻繁或激烈,反而會傷害彼此的和氣以及對方的顏面自尊,甚或導致惱羞成怒,翻臉成仇。何況人非聖賢,真正的朋友是能欣賞對方的優點,也能容忍對方的缺點,若彼此看不順眼對方的缺點過失,何必繼續維持朋友的關係,太虛偽了吧,不如火速絕交!

君臣這一倫,在現代已經換成上司和下屬,老闆和伙計的關係了。老闆、上司有過或決策行事不當,下邊的人敢上前責善規諫嗎?不要命了?有幾個敢跟自己的飯碗過不去的?若受不了看不順眼,乾脆辭職吧,這個職位許多人正排隊等著遞補呢!ㄚ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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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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