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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7/11 10:22:25瀏覽93|回應2|推薦0 | |
凡製造冤、假、錯案的檢、調、司法人員,應終生追究刑責!
軍法、司法、檢調...都是為持權服務的...
軍法如果有效,國軍中也不會發生「軍購弊案」、「眷改弊案」...兩個足以動搖國本的舞弊案!
「軍購弊案」未破,而負責偵辦本案的海總「軍法處長」、「政三處長」,反而事後榮升國防部中將、上將缺。
「眷村改建舞弊案」中,軍法、政戰,及高級將領、地方、中央政要...均涉案,軍法吃案當楷模,地檢吃案調高檢...
國軍之腐敗,早就從根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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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內政部、協議書...被偽造做案:
檢、調勾結以「人頭告訴人」吃案:
國軍中政戰、軍法、高級將領涉案:
國防部、法務部抗拒行政院調查公文:
軍法吃案當楷模,地檢吃案調高檢:
本案貪污上百億元,受害眷戶達萬戶:
李登輝、郝柏村、王昇、許歷農、林洋港、許水德、黃大洲等人涉案:
宋楚瑜任省主席時,向他檢舉此案,他卻成立編制外的「廉政委員會」,胡亂答辯及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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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眷村整建,原眷戶自備款差額應全部停繳,已繳者,退回!
台北市正義國宅舞弊案是政府有史以來最大的醜聞案;他們在72年時以?謀總長郝00名義策劃了本案(正歸字09032號文),他們偽造了71年行政院、內政部同文號之公文〈內容不同〉,另也偽造了他們的眷籍卡、切結書、補助款、身份字號...將原有舖面且可優先承購權的合法眷戶告進法院,且在75年改建完成後,逼騙原眷戶搬至樓上,再以合法之原眷戶做人頭,把原本應由台北市政府及軍方原眷戶對分之舖面約百戶,先偽造成省府所有後,再以「五鬼搬運」手法瓜分盜賣,貪瀆金額數十億元。
原本整建完的舖面尚須標售,錢要彌補原眷戶自備款的不足,故受害眷戶可能幾達萬戶。
本案爆發後,軍方、市府、省府除串供外,也互推責任,市府政風處發現案情重大,曾17次呈報舞弊情資給調查局,而軍事最高檢察署也發文,要求軍高檢徹查軍方所分得的48戶舖面下落,但迄今沒結果。
行政院也多次行文要求國防部、法務部查是誰偽造了這些公文,但軍、司法卅多年來互推責任,誰都不辦。
92年,軍法將責任推到在90年於台中吊死的空軍少校紀亦文身上,手法與軍購弊案中尹清楓命案如出一轍:
(1、)李、郝均為重要關係人。
(2、)做案手法均為政策急轉彎(韓艦改成法艦,標售改成造價)。
(3、)有現役軍人與退役軍人員共同參與。
(4、)均有中間人當白手套(汪傳浦、周陳阿春)。
(5、)由軍法來找替死鬼(尹清楓、紀亦文)。
這卅多年來,軍、司法不成立「肅貪平台」,不交換卷証,以處相反,互推責任。
且軍、司法聯手將「偵字案」改「他字案」,本人原「告訴人」改為「告發人」後,即不開庭,本人一再陳情、抗議,但官官相護,最後軍法推給死人(在90年,台中上吊的空軍紀亦文少校)。
司法推說已是超過卅年的舊案,都以不具名方式簽結,這是我的過失嗎?
吳前檢察長有法不依,有証不辦,明知軍方尚未回文地檢署12項疑點,卻急於結案,致使此一貪瀆數十億的舞弊案石沈大海,並使軍方爾後弊案不斷...
本案軍〈司〉法單位偵查已近40年,因涉重要軍、政要員,故誰都不辦,並互推責任,因此處分結果一直相反〈司法一軍方盜賣,軍法一台北市政府盜賣〉,(以下略)
註:另台北市敦化新城整建完成後,由唐飛領軍,數十位高級將領非法瓜分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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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台北地檢署114、04、25日他字4189第1149041159號函辦理。
說明:
1、眷村改建涉貪數百億元,多位軍政要員涉案,但告訴人近40年的訴訟,僅有78年的台北地檢主任檢察官羅明通敢辦本案,其不但至國宅處檔案室調卷開庭,並以「偵字案」去文「空總軍法處」請其協辦,當其要約談中央涉案單位人員時,卻被當時的台北地檢處首席檢察官劉景義逼退,致爾後眾多檢察官,有案吃案,沒案做案,並以包庇本案為榮。
2、檢察長王俊力軍法出身,本以為他在軍中的人脈,可輕易破解兩個足以動摇國本的舞弊案(軍購弊案、眷村改建弊案),但事與願違,他在調查局長任內,我曾函請他調卷偵辦涉案人員,但亳無訊息,現在檢察長任內,又以不具名的例稿方式吃案,包庇在78年與調查局勾結的郭宏佑檢察官以「人頭告訴人」結案,其以一個月不到時間,偽造了「處份不起訴書」,致使本案真相迄今未明。
3、眷村改建舞弊案,涉及到眾多高級將領及地方政要,全省800個眷村改建,有幾百億的資金被貪掉,受害眷戶也達萬戶,檢、調,軍法怎可包庇本案?
4、本案涉案人之一,前台北市長黃大洲地檢署已立案偵辦,其餘人員也依地檢署指示;向新北市刑大,及永和分局提岀告訴,這些事情檢察長王俊力怎會不知?草率結案不覺心虛嗎?
5、40年來,台北地檢署已失公正辦案功能,是否可由高檢署接辦較宜?
謹呈 高檢署
副本:最高檢察署、地檢署、調查局、國防部、民代、媒体...
告訴人:鄒筑生上 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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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法對無法處理的案子,一個方法是冷凍(不開庭),另一方法就是告之:案件遺失...
李xK:
軍法也一樣,當年我向軍法局調閱案件未果,後請帥化民立委約邀軍法局長及承辦處長至立院查詢,局長竟稱[案件遺失,遍尋不著],致我蒙不白之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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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離譜!5軍法官外出用餐逾時返營 國防部:已懲處
由左至右為上尉曹景陽、陳姓上校、沈姓上校、李姓上校、韋姓上校中午聚餐後,5名上校居然集體逾時返營辦公。爆料者提供
2017年09月25日16:00
國軍軍紀的螺絲真的又鬆了嗎?國軍軍法軍官向來是國軍最熟悉軍法及軍紀規定的人,不過卻有讀者爆料,一群軍法官在中午外出聚餐,但卻集體逾時返回營區辦公,由於違紀的官階均是上校階層,因此國防部北部地區法律服務中心分別核予違紀的上校申誡1至2次處分,而該中心主任廖姓少將也自請申誡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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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清祥身為法務部長,竟抗命行政院的調查公文!
行政院公文被偽造做案,貪瀆上百億元,受害眷戶也達萬戶,
但因有高級將領、地方政要,及軍、司法,檢、調人員涉案,
故近40年來...誰都不辦。
行政院多次行文法務部、國防部請其查辦,但軍法吃案當楷模,
地檢吃案調高檢,現曾身為法務部長的蔡清祥,未盡督導之責,
反而回文大小聲,極盡包庇之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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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全球網部長信箱
6月16日 週一 於 下午5:59
您好,
已完成 法務部全球網部長信箱 案件受理。
陳情信件流水編號 :432XXX
凡製造冤、假、錯案的檢、調、司法人員,應終生追究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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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力恆病逝 尹清楓命案成世紀懸案
呂昭隆/台北報導
2025年7月11日 週五 上午4:10
涉獵雷艦與尹清楓命案遭判無期徒刑,被關了近20年於2013年底獲假釋出獄的前海軍上校郭力恆,因癌症於10日清晨4時許過世,享壽73歲。1993年12月海軍發生尹清楓上校命案,至今未破,凶手仍消遙法外,軍方與檢警辦案單位均認為郭力恆知情,但郭於獄中及出獄後,堅稱尹清楓不是他殺的,而尹案隨著軍火商汪傳浦與郭力恆相繼去世,恐成世紀懸案,再無破案釐清機會。
一位熟識郭力恆的海軍退役軍官說,郭力恆絕頂聰明,英文極佳,是工作的好伙伴,但對海軍傷害太重;據了解,郭力恆熟悉採購與後勤,本來準備退役開軍火公司,未料爆發尹案與軍購弊案,郭力恆是被軍方第一個收押且唯一判無期徒刑的海軍軍官。尹案最早是軍方偵辦,後由刑事局接手,無論軍警偵辦人員,都認為郭力恆知道誰殺了尹清楓,但郭不漏口風,為此,辦案人員曾請世界知名催眠大師來台對郭催眠,希望突破案情。
此外,前國防部長湯曜明曾懸賞1億元給拉法葉艦弊案破案者,如果關係人涉案,建議視其為汙點證人,予以特赦;由於湯曜明的宣示僅適用於軍法,可以說是「郭力恆條款」,但郭力恆仍未承認涉及尹案,不過,拉艦弊案,法國政府與法商最後同意將約253億台幣的佣金加利息匯還給台灣,政府於2011年7月追回繳庫。
郭力恆生前認為,尹清楓發生不測,不只是因拉法葉艦,而是後面還有更大的2000噸級軍艦的「光五計畫」及「海神計畫」,而尹再過20天就會升少將,有些軍火商不願意看到尹升少將,換言之,尹是擋人財路;但郭力恆生前多次談及,尹清楓不是他殺的,他亦不知情。
郭力恆收押前職務是海軍總部武獲室整後組組長,根據判決書,時任法商湯姆笙在台代表汪傳浦於台北市成功路郭力恆家中,表示若郭某提供消息,事成將有重謝等語,郭利用職務機會,將獵雷艦案洩漏於汪某,郭陸續收受汪所交付之賄款共新台幣950萬元,存入交通銀行帳戶內;此外,郭力恆將交船、付款方式等軍機,洩漏給軍火商楊某,並獲得酬勞250萬元。
郭力恆的不法所得,以及海外贓款均被追回沒收,因此,郭出獄後,過得並不好,最早還靠同期同學募款接濟,郭後來也做幾份工作,但僅勉強維生,做軍火發財的夢,到頭來一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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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察庭有開40年的嗎?
不公平的法律...不叫法律!
詳情:
http://facebook.com/jojusen
https://blog.udn.com/q1230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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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時事評論|國防軍事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