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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06 18:29:26瀏覽1431|回應0|推薦1 | |
格主很多年來都一直在強調,醫院不宜把外部的病安通報系統,與內部的通報系統混為一談!
換句說,從此數據倒推,一年只有發生1~2次的警訊事件,是不能被接受的,真的有可能這麼少嗎?Just Culture存在嗎?關於不記名的自願通報系統,早就有很多文獻強調它的限制,醫師的不配合可能是主要原因。 最近有兩篇國外文獻,清楚建議讀者就國際觀點,對於全國性病安通報應有的認知。分別是學者Howell,刊登在BMJ Qual Saf 2017的文章(International recommendations for national patient safety incident reporting systems: an expert Delphi consensus-building process。文中有40個建議。 另一篇題名為:Health Quality & Safety, Patient Safety Reporting Systems: A Literature Review of International Practice ,由紐西蘭政府在2016發表的。 如果這還不夠,幾天前剛出爐的日本JC 2015年報(英文版),也可告訴大家我們的TPR系統還缺什麼?以上也是格主給有心人士善意的建議。根據前者,全國性通報數據,不宜拿來當作錯誤發生率,也不宜拿來論斷一家醫院到底安不安全,而真正對廣大的通報者有助益,或有意義的訊息是: 很可惜,以上這4種數據在TPR系統裡面,幾乎超低報到不行,更何況事實TPR系統的總通報件數,大約自5年前,就開始有下降的趨勢,近年參加通報的醫院,尤其是醫學中心似乎有1/3退出或不參與,區域醫院則有大約1/4也是沒有參與通報,其心態為何沒人知,但如何解讀這些異常現像,大家心中各有一把尺!國外有何新法寶,請看下集說明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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