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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起台灣民眾赴美觀光商務免簽證
2012/10/03 04:23:06瀏覽99|回應0|推薦1

資料來源:2012.10.03自由時報


一、須持晶片護照 上網取得授權

美國於102正式宣布台灣民眾從一月一日起可享有赴美九十天觀光和商務免簽證待遇,在美國五十州及美屬波多黎各與維京群島旅行。


1.
登錄個資:

適用免簽的民眾出國前得先進入美國國土安全部網站,登錄電子旅行授權系統(ESTA),依指示填具相關個人資料、旅行計畫等。


2.
線上付費:

靜待網頁通知通過審核後,同時備妥信用卡,線上給付十四美元(四美元的處理費及十美元的許可費),即可享有效期最長九十天的赴美觀光與商務免簽證待遇。若未通過審核,也須以信用卡線上給付四美元(處理費)。

3.
列印條碼:

民眾登錄完後,航空公司會同步收到訊息;網站也會提供一個條碼供民眾列印,民眾可印下來收存。

二、第37國獲美免簽 亞太第7

目前亞太國家享有赴美免簽證待遇的國家有日、韓、澳、紐、新加坡與汶萊等六國,其他免簽國大多是歐洲國家。


三、省四千多元 免排隊面試之苦

台灣納入免簽名單後,赴美觀光的簽證費用,將從現行的一百六十美元(新台幣四千八百元),降到只需十四美元(約新台幣四百一十元)的處理及許可費,不用親自面談申辦簽證,手續大幅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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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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